法律上买房子定金交给谁?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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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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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交付房子定金时,是需要给业主本人或者业主的受托人,而受托人必须是要公证处公证的。并且定金是用来表明双方的诚意,来维护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而中介是没有资格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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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所有人都会有的基本生活条件,随着国家的发展,房地产企业的兴起使得很多人都加入了购房大军,有些甚至常年驻扎成为了炒房大军。那么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买房定金交给谁呢。

买房子定金交给谁?

只有业主本人或者是业主的受托人(公证处公证的)才有资格收取定金,定金是定下来的,不能退的,双方如果还有一方违约,是有赔偿责任的。中介方只能收取诚意金,是可以退回的。

“定金”、“订金”,在汉语中是一对同音异义词,别看仅一字之差,但在法律上的意义却大相径庭,不少人都曾掉入“定金”与“订金”的陷阱。究竟两者的区别何在呢?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此外,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且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订金”严格地说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除非合同作明确约定外,合同履行的“订金”作为预付款的一部分,只能抵充房款。无论哪一方不履行,只要将其如数返还给付订金的一方即可。

可见,在法律上,定金比较正式,它既是一种担保方式,又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而订金一般仅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担保性质。

一般情况下,交付定金的时候,会有一个定金收付书(或者收据等各种类型),用来证明此款项的,上面会表明甲乙双方都是谁,此费用的用途以及各自的责任和违约责任,交付定金的同时,向对方索取一份房屋证件复印件以及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非产权人本人签收,还需要委托书)

强调一点,国家规定定金金额是最高不超过总房款20%,超出部分不受违约条款保护。(即,买受方向出售方交了30%的定金,假定出售方违约不售房子了,只需赔付买受方20%的违约金和原数返还10%的部分)

在缴纳房子定金时,是需要业主本人或者业主的受托人,而受托人必须是要公证处公证的。并且定金是用来表明双方的诚意,来维护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而中介是没有资格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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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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