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缓刑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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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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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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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缓刑呢? 就是说对触犯刑法,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到刑罚处罚的人,先进行定罪,暂时不去执行所判的刑罚。根据罪犯们在考察期的种种表现,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对其进行考察,最后依法决定是否执行刑罚。那么认罪缓刑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根据这一规定,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一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笔者认为这里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

理由是:

1、法条中表述是被判处,从字面理解应指宣告刑;

2、关于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是指被告人被指控的一罪或者数罪,可能被宣告判处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可见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是指宣告刑,所以缓刑适用在目前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参照适用,而且把它理解为宣告刑也符合立法精神。二是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并非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是,暂不执行所判刑罚,犯罪人也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判断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是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这里的犯罪情节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既包括客观方面的情节,也包括主观方面的情节;既包括案中情节,也包括案外情节。总的来说,情节较轻的才能适用缓刑。悔罪表现,是指犯罪后有悔恨自己罪行的表现,如犯罪后积极退赃,在羁押期间遵守监管法规、坦白交代罪行,归案后深挖犯罪的思想根源等等。

二、适用缓刑有几种情形

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因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条件。笔者认为以下五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可以适用缓刑:

1、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由于犯罪人主观上不希望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一般也较轻,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2、刑法总则规定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比较常见的有:未成年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犯罪;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共同犯罪情节较轻的从犯等;

3、刑法分则各罪中刚达到犯罪起点的。如侵财型犯罪中,犯罪数额刚构成犯罪起点;刑法规定多次行为才构成犯罪,刚达到三次的;

4、由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如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毁坏财物等,若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悔过,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适用缓刑更能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

5、符合刑事政策的。如在某一阶段内因形势需要,司法机关发出通告,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投案自首的,可以宽大处理,对此类符合刑事政策的案犯也可以适用缓刑。

通过这篇文章,我相信大家也都明白认罪缓刑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首先必须是情节较轻的,危害较小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次要意识自己的犯罪错误,并且能做到知错悔改。如果犯罪严重或是屡次犯罪,即便认罪态度非常好,也是不可能被判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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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缓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一、争取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二、缓刑考验期一般有多长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争取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对此,上文中都有详细为了罗列了出来。缓刑考验期一般有多长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清楚具体的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对于一些会被判死刑的犯罪,能否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关系着犯罪嫌疑人能不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实践中,如果您有亲属涉嫌死刑犯罪,那么联系刑事辩护专家律师则异常重要,只有在律师专业的证据收集以及罪行辩护下,犯罪嫌疑人才有可能争取到缓刑的判处,增加生的几率,毕竟我国的死刑还没有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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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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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缓刑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缓刑的定义: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对象及条件:
1、被判处拘役的。
2、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包括三年)
其他判处三年以上的罪犯是不能适用缓刑的。
一、以上
1、2点同时还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可以判缓刑:
A、 犯罪情节较轻
B、 有悔罪表现
C、 没有再犯危险
D、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所以,做为辩护律师应该紧紧围绕这些进行辩护。
二、对三种人应当宣告缓刑,就是符合
1、2条件下一定要判缓刑:
A: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B:怀孕的妇女
C:已满75周岁的人。
三、有两种人一定不会判缓刑:
A:累犯
B: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缓刑的考验期:
1、拘役的考验期:原判刑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二个月。
2、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考验期:原判刑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
以上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书下来那天计算,而不是从判决生效才计算。
缓刑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撤销:
1、在缓刑期间犯新罪或者发现之前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2、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监管规定、禁令,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辩护律师怎么样为被告做缓刑辩护:
江律师认为,如果符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都应该在法庭上为被告辩护争取判处缓刑,不用去执行。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辩护,争取缓刑。
1、从被告的行为入手辩护,比如有自首情节、立功情节、属于从犯、未遂犯、初犯、未成年人等。
2、被告积极认罪伏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等。
3、律师指导家属积极退赃,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缴纳罚金等。
4、有受害人的,要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书等。
5、有罚金的,律师指导家属积极缴纳罚金等。
6、指导家属,如果被告人有不适合羁押的疾病的话,去医院要求出示以前住院记录及相关病例记录等。
7、其他辩护律师应该为被告做缓刑辩护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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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人民的名义》大火,我非常喜欢,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咨询下判缓刑要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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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4、上法院争取缓刑
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
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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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应该具备哪些内容
借条时千万要对书写的内容考虑清楚。一旦书写签章后,只要借条条约的内容没有违法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的协议即立生效成立,债务方就应当按协议约定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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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缓刑,是指对被判一定刑法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法的一种制度。那么,请问判缓刑要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关于你所提问的判缓刑要具备什么条件,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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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法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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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一个远房的表哥因为做错事被判刑了,但是经过很久的考虑之后就想明白了,所以想要申请判缓刑,但是不了解什么条件符合缓刑。所以申请具备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判处拘役,3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对社会无再犯罪危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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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应予立案追诉。 
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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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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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有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的相关立案标准。
刑事犯罪需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判缓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多数与犯罪数额有关。针对不同数额,其立案标准是不同的。另外,不同省市对部分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规定的也是不同。最新的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如下: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应予立案追诉。  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有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的相关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判处缓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一、刑事案件判处缓刑的要求实践中经常会看到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缓刑的情况,而对于一般的当事人来说,对于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并不知悉,并且由于实践中适用缓刑的情形与刑法理论有较大的区别,致使包括许多律师在内都对案件的前景无法预料,本人经过总结司法实践中的经验,特就一般判处缓刑主要适用的条件作如下说明,在适用缓刑时在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前提下,一般都会参考以下条件: (一)案件事实不清,存在较大的疑点无法排除的。 (二)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盲聋哑、从犯、未遂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 (三)人身伤害案件,被告人给与赔偿的。 (四)过失性犯罪或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 (五)单位主动出具担保证明的。 (六)没有前科的。 二、缓刑适用的条件有哪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过失犯罪的; 2、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 3、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 4、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 5、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 6、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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