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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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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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国家不承担当事人所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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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为了拟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执法人员在现实中对一些无辜的犯罪人造成的伤害,特制订了国家赔偿赔偿这类人的损失。但有些事件也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下面小编就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事件,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

一、《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国家不承担当事人所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使职权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着相关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个人行为,国家当然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因为损害的发生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引起的,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行使职权的行为与受害人的行为共同造成的,则依据过失相抵原则视双方在损害发生过程中过错程序分担责任。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不应国家赔偿的国家不负责赔偿。应该指出的是,根据立法精神和解释,下列行为仍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①立法行为及抽象行政行为;

②军事行为;

③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欠缺或管理不善;

④国有民航、铁路、医院在业务中造成的损害,也未纳入国家赔偿的调整范围,在我国主要由保险赔偿;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不可抗力;

⑧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审判中的错判,但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执行措施应予赔偿。

主要集中在国家人员的个人行为,一些自然灾害、一些国家的基础性交通赔偿、军事行为等等,我国对这类事件的解释主要还是集中在相关的部门进行办理,不属于国家赔偿的冤假错案的范围内,故国家赔偿不予赔偿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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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因为损害的发生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引起的,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行使职权的行为与受害人的行为共同造成的,则依据过失相抵原则视双方在损害发生过程中过错程序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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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房屋裂缝出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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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裂缝鉴定标准
从建设部发布的房屋质量检验标准来说的话,墙面开裂一般如果不超过1毫米则可以说是质量过关是合格品,而如果超过1毫米则说明是不合格房屋,房屋裂缝鉴定标准不达标。如果整个墙面有无数的无规则裂缝或有有规则的斜线裂缝可以判断质量有问题了,一般裂缝继续增大的稳定性是2年,斜线裂缝属于墙体受力不均匀所致。至于屋裂缝宽度限度及鉴定标准是多少的话刚才也说了只要超过1毫米就算不合格所以其限度就是1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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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裂缝出现的原因非常的多,如果你购买的房屋出现了裂缝你可以到你房屋所属区县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局,申请进行验收,但费用一般需要自行承担,假如是开发商的问题,多以不同情况按:维修、赔偿、调整房屋等方式处理,质量监督局的工作只是出意见,不管协调,所以很多事情还是需要自己与开发商争取。另外,一般的质量问题只是施工问题,上升不到工程质量问题,所以如果所得结果并不是倾向你的时候,得自己承担损失,如果问题严重,你则有很充分的证据来打官司。请自己做好心理准备。
以上就是对房屋裂缝鉴定标准的介绍,希望能够正确对待正常与不正常的房屋裂缝。如果发现自己家的房屋出现了裂缝要多多上心,可以参考以上房屋裂缝的鉴定方法去进行鉴别,然后采取对应处理措,避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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