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最准确?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最准确?

如果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工人所受的工伤一般都是比较严重甚至可能在治疗之后仍然存在残疾的情况而影响了生活和工作,此时作为承担责任的单位就必须针对工人的伤残进行相应的赔偿才能让工人的损失不至于太大,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最准确?

一、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最准确?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而伤残鉴定标准划分依据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 意识消失;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 不能工作;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 明显职业受限;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 职业种类受限;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降低;3. 不能胜任原工作;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远距离流动受限;3. 断续工作;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对于那些因为危险工作而受伤的工人在遭受伤残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多少的赔偿并不是由当事人或者单位说了算的,而是必须遵循相应的准确标准进行相应的衡量之后得出的结果才是最服众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最准确?
一键咨询
  • 155****6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6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5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2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依据: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主要参考当地的下列因素:1、社会平均工资水平。2、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4、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
10w+浏览
是依据第一次鉴定,还是依据第二次重新鉴定日?
[律师回复] 您好,只要认定为工伤,有认定工伤决定书,下一步就是申请去做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日期是什么时候,以你递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被受理之日起60日内有结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一个规定,原则上是要求治疗终结以后伤情稳定了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比如骨折后手术,里面有固定物,都要求里面的固定物取出后才做鉴定的,这个过程根据医院及医生规定,有些要一年多两年才能取出的。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法律依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一级伤残鉴定依据是什么
工伤事故中一级伤残的鉴定依据是,工伤事故造成员工极重度智能损伤,肝功能重度损伤,造成全胰切除,造成双下肢高位缺失,造成双肘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等情形。一级伤残是工伤事故中最为严重的,如果是一级伤残,基本上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亲子鉴定最主要的依据是什么
亲子鉴定最主要的依据是相关司法委托机构给出的司法鉴定证明,并且司法上的亲子鉴定费用都是由相关司法机关委托的相关司法鉴定机关进行决定的,相关的费用需要跟申请人进行协商,制定的数额要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上明确标识,以便后续产生纠纷以后进行解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鉴定证书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伤残鉴定标准依据是什么
在相应的法律法规里面,几级伤残包括了一些什么样的病症,都有十分详细的表述。但是由于我国的各个地区的残疾评定的标准不易,因而相关的伤残等级的评定还需要根据所在地区来进行确认。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土地确权有什么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 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娘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嫁女可享受承包户权益,娘家的土地应登记在出嫁女名下。 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双方离婚后,女方再婚,不论嫁到哪里,只要当初田地分割清楚无争议的,就应按家庭分割后土地协议登记确权,如果双方有争议的,等调处好后再确权登记。 有关法规规定,大中专学生仍然以农村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为其基本保障,仍然是原家庭承包人口,有家庭成员资格,应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复员后回农村,地方政府不负责安置,仍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该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五保户死亡后无继承人,其生前出于赡养、医疗等原因,其承包地由亲属或他人种植的,可维持原种植现状,但不予代种人确权登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确权有哪些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 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娘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嫁女可享受承包户权益,娘家的土地应登记在出嫁女名下。 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双方离婚后,女方再婚,不论嫁到哪里,只要当初田地分割清楚无争议的,就应按家庭分割后土地协议登记确权,如果双方有争议的,等调处好后再确权登记。 有关法规规定,大中专学生仍然以农村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为其基本保障,仍然是原家庭承包人口,有家庭成员资格,应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复员后回农村,地方政府不负责安置,仍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该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五保户死亡后无继承人,其生前出于赡养、医疗等原因,其承包地由亲属或他人种植的,可维持原种植现状,但不予代种人确权登记。
债务重组进行确认的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务重组进行确认的依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t  关于债务重组,从债务人方面看,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处理,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务人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二是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三是当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股份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四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重组债务入账价值前后的差额。有人担心,重组收益进入利润表,又会给利润带来虚假繁荣的机会。对此新准则设定了以下几点限制:t  

一,明确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能将债务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因此,那些仅仅是连续亏损、并未发生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不得滥用此项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不恰当确认重组利得行为的发生。t  

二,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企业披露重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使得报表使用者很容易识别出债务重组包装获得的利润,继而作出理性的选择。t  

三,对于ST和PT公司而言,不可能依靠债务重组利得而摘星、摘帽。因为沪深交易所规定摘星、摘帽的条件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而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在考察时被扣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标准最新法律依据是什么?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标准最新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该规定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鉴定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该规定的相关意见对交通事故伤残情况进行处理,并进行落实和执行。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债务重组进行确认的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务重组进行确认的依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t  关于债务重组,从债务人方面看,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处理,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务人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二是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三是当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股份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四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重组债务入账价值前后的差额。有人担心,重组收益进入利润表,又会给利润带来虚假繁荣的机会。对此新准则设定了以下几点限制:t  

一,明确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能将债务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因此,那些仅仅是连续亏损、并未发生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不得滥用此项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不恰当确认重组利得行为的发生。t  

二,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企业披露重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使得报表使用者很容易识别出债务重组包装获得的利润,继而作出理性的选择。t  

三,对于ST和PT公司而言,不可能依靠债务重组利得而摘星、摘帽。因为沪深交易所规定摘星、摘帽的条件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而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在考察时被扣除。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59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务重组进行确认的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务重组进行确认的依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t  关于债务重组,从债务人方面看,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处理,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务人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二是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三是当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股份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四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重组债务入账价值前后的差额。有人担心,重组收益进入利润表,又会给利润带来虚假繁荣的机会。对此新准则设定了以下几点限制:t  

一,明确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能将债务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因此,那些仅仅是连续亏损、并未发生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不得滥用此项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不恰当确认重组利得行为的发生。t  

二,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企业披露重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使得报表使用者很容易识别出债务重组包装获得的利润,继而作出理性的选择。t  

三,对于ST和PT公司而言,不可能依靠债务重组利得而摘星、摘帽。因为沪深交易所规定摘星、摘帽的条件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而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在考察时被扣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 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最准确?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