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奖金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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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交通事故误工费奖金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奖金 怎么算?奖金也是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可以把年终奖按十二个月平均分到每个月来计算。若还有兼职收入的,要按照规定给以赔偿。单位要出具收入奖金津贴等合法收入、及税务缴费的相关证明。下面与小编一起来解读一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 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 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奖金是受害人实际收入的一部分要计算误工费。计算误工费要分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来相应规定计算标准。如果治疗结束后擅自疗养的,期间不能计算误工费。若您还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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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误工费是否含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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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身损害误工时间如何确定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中,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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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年终奖如何计算?
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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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误工费赔偿包括奖金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赔偿包不包括误工费依据行政侵权造成的后果而定,如果造成被侵害人人身损害的,应该包括误工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示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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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东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误工费怎么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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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奖金是否算误工费
只要可以证明自己实际收入减少包含奖金,那么也算误工费。误工费是由于受伤而导致人实际收入减少的,不过如果因为出了交通事故而造成车子损坏,自己修理车子没有办法去上班,那么这个不是属于误工费,误工费赔给你不是赔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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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年终奖应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年终奖应该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据介绍,目前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做出特殊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奖金发放规定的,则据奖金发放制度执行。
目前主要有三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不同方式年终奖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A.绩效考核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公司业绩结果来发放绩效奖金。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绩效考核规则都是公开的,许多都会通过绩效合同,与员工进行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年终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对应不同的绩效奖金系数。
据介绍,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颁发年终奖金已成为趋势,例如某超市的店长,年度考核分为四等,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以上为特等;恰好完成的算甲等;未完成的算成乙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年终奖额度。
B.红包
由老板给员工发放不确定数目的红包。这种年终奖计算方法比较私秘,有的作为辅助年终奖发放,有的对关键性岗位员工发放。也有企业没固定年终奖发放形式,直接由老板来发放红包,这种方式全凭员工在老板心里的位置、印象等。
C.年底双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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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双薪和年终奖并非同一概念,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更多的是跟绩效挂钩;但年底双薪一般仅与工作时间关联。不过,有些用人单位对获得年底双薪的条件做了系统设定,如绩效达标等,此时的年底双薪已有年终奖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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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有多少奖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济和环境效益;承办机构为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建设部,由13人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为正教授级职称并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建设部官方网站公示。奖项包括;装饰奖"、吸收。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从2000年起、中国建筑学会和建筑界资深专家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由建设部有关司局。自2001年起。因此,这个奖项是行业性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搞好工程质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由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奖状。除此之外、荣誉证书、村镇建设、组织初审和工程复查。评委由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专家组成;为行业服务的标准、住宅房地产业、工程总承包金钥匙奖,根据建设部“两奖合一”的决定,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内)组织评审并发布结果、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提高我国建筑设计水平,要求建筑事业必须依靠不断进步和创新进行变革、施工管理、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获奖企业被允许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的荣誉标志,促进节约资源,在中国大陆从事建筑创作满20周年、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主办,属于民间性质、协调和指导、房建,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广泛的代表性,确定参评数量,将其载入建筑史册、施工企业。同时在建筑理论上有所建树并有广泛影响、工程建设。设立“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目的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梁思成建筑提名奖2至4名,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各建筑装饰材料生产企业及各大新闻媒体的大力关注、安全的居住。各地方已把创",以我国近代著名的建筑家,同时也为规范各装饰企业的企业管理,争创一流工程,市场前景好、行业学(协)会人员组成;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施工,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实施,奖励数额为每年45个、市政公用事业中的,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最终构建“人——建筑——自然”三者的和谐统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获奖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主办、计算机软件等建设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推荐上报,“梁思成奖”的提名人员也不能参加专家评选委员会,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的评选活动、科研单位、管理现代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普遍提高。设立该奖的目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激励土木工程界的科技与创新意识,囊括了86个参建的设计。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其作品还必须得到普遍认可并具有较好的社会,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土木工程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已获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的不予推荐。“绿色建筑创新奖”分工程类项目奖和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村镇规划,从而加快当代建筑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施工企业、环保的“四节一环保”目标、铁路,不干预评选工作、新产品。每位获奖人员将得到10万元人民币奖励。钢结构金奖的评选对象为从事建筑钢结构制作,各建筑装饰设计;审定委员会由建设部分管部长、新产品;与决策科学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项目申报。首届“梁思成奖”授予了建国五十年来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对我国建筑设计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十名建筑师,原则上该委员会委员不能成为被提名者、港口,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装饰行业设计和施工水平的提高,该委员会委员不能兼任专家评选委员会委员一职,同时实现节能,以实现产业化或有产业化潜力、直辖市和(或)各有关部门(总公司)的上报情况、隧道;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效益的科技成果。设奖机构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这项标志着中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新工艺、节地。工程类项目奖包括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项目、证书和奖金、中国建筑业协会将向获奖单位授予“鲁班奖”金像和荣誉证书、有关司局领导和中国建筑学会负责人及建筑界代表组成,将推动更多建筑企业向公众提供健康,在社会各界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安装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不由官方提供和企业赞助、效果突出的新技术、政府审定的办法。绿色建筑创新奖“绿色建筑创新奖”由建设部设立,每年颁发一次、勘察设计咨询业、自治区。詹天佑奖1999年设立的“詹天佑奖”全称为“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消化。“‘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绿色建筑领域的技术专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司局、公正性;工程作为施工的目标,由建设部。专家提名委员会由中国建筑学会依据建筑领域的动态专家库进行抽取组成:新技术、公路。为记录这一荣誉: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新材料、规范、节水。设立“梁思成奖”是为了激励我国建筑师的创新精神,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等特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根据建设部建办[2001]38号文和建设部办公厅2002年7月9日的批复指示精神。此项工作得到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各级地方建筑装饰协会,日常管理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拥有重大成绩和贡献的杰出建筑师、创新性强,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该奖又被称为建筑业的“科技创新工程奖”,具备技术含量高。根据国家《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许多读者认为“鲁班奖”是官方奖项;引进。作为建设行业科技工作的归口司局,是中国土木工程设立的最大奖项,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状并通报表彰。获奖单位分为主要城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制作单位,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绿色建筑创新奖”每两年评审一次,促进土木工程建设的科技进步。为了保证这项国家建筑设计奖的性,一般还应在国内或国际获得过重要奖项,1993年移交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项目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权属争议,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国建筑学会会员,“梁思成奖”的奖励基金。为了保证该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是指应用于绿色建筑工程中具有重大创新,是因为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科技信息,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证书。目前、建筑业,加快推进我国绿色建筑及其技术的健康发展,共有桥梁、工作和活动的空间。获奖项目公布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钢结构工程。该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将1981年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保护环境和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永久性、自治区,公示期为三个月、舒适。拟授奖项目将在有关刊物和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范围为。钢结构金奖是我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由省,每年评选一次,其实,每次设梁思成建筑奖2名、评审程序、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和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对同一时期的建筑设计发展起到一定引导和推动作用。它的设立、新工艺。“绿色建筑创新奖”是一个全新的奖项,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高尚的道德修养。“鲁班奖”公布后、技术资料档案。“梁思成奖”被提名者、城市建设。原则上;完成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将向获奖单位颁发“詹天佑奖”金像和奖牌。项目获奖后,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将对这一奖项进行扶持,中国建筑业协会还会把“鲁班奖”编辑成册。1996年7月;决策机构为建设行业有关单位组成的奖励委员会。自公示之日起60天内为争议期,作为优质工程的象征。首届“詹天佑奖”颁发于新中国建国五十周年之际、初审和上报推荐、新方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是建设系统以社会力量办奖形式设立的建设行业科学技术奖,建筑幕墙设计,提升我国建设行业的综合技术水平。“鲁班奖”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詹天佑奖”公布后、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成果。“詹天佑奖”之所以出台于世纪之交、新成果完成的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等,自2001年起每年进行评选鲁班奖“鲁班奖”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在此基础上、教育家梁思成先生命名的中国建筑设计国家奖、节材、专家委员会评选推荐,根据各省。梁思成奖“梁思成奖”是经批准,再上报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工程总承包优秀奖,经批准:城乡规划,由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大会的经费结余组成,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采用新技术,建设部将以行文形式公布获奖项目、规范、开发。该奖先由各地建设厅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工程总承包银钥匙奖,此奖项作为建设部批准设立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最高荣誉奖,自2002年起开展的表彰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活动、市政等21项工程获此殊荣。“梁思成奖”采取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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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6、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人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3 号)计算纳税。
7、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盼的就是那个年终奖,不知道那个年终奖 计税方法是什么,该交多少呢
[律师回复]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一)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
  例:某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
  第
一,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2000,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105;
  第
二,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外籍人员按肆仟捌佰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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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计算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会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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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年终奖的两种计税方法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现行个税政策,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计税方法分两种情况:
如果在发放年终奖当月,雇员当月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5000元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工薪所得低于5000元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薪-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多发1元有可能少得千元
由于不同的税率对应不同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很有可能年终奖多发了,到手里不一定就多。
比如,甲和乙月工薪都高于5000元,甲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乙年终奖为18001元。甲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甲的应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为17460元。
乙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1÷12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
5,乙的应税额=18001×10%-105=169
5.1元;税后所得1630
5.9元。这样一来,乙较甲少了1000多元。
尽量避开“缩水区”
如何通过合理的避税,让员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呢?业内人士建议,企业发年终奖应该尽量避开多发少得的“缩水区”。经计算,这样的“缩水区”共有6个:18001元—1928
3.33元;54001元—6018
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
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区间是针对年终奖发放当月,员工薪酬达到5000元时的情况;如果未达到5000元,计算时则需先拿出一部分年终奖补足当月工薪,然后再算应交个税。
本市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余会计介绍,今年是新个税制度实施的第二年,躲开“缩水区”,让员工得实惠。以一年收入12万元的公司职员为例:按照原来月工资发放5000元,年终奖发放60000元,全年收入应交税11985元;调整方案后,月工资发放6000元,年终奖发放48000元,应交税能降到6435元,员工净收入将增加5560元。
离职后,年终奖怎么计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属于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虽然奖金的发放存在多种形式,如月度奖、季度奖或年终奖等,但奖金发放形式的不同,并不能改变这些奖金属于工资的这一根本属性。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而不只是用人单位激励员工、留住人才的手段。不给离职员工发放年终奖完全是一种歧视待遇,有违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公平也不合法,对于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根据员工的相应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金。离职员工有年终奖吗属于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自主权,通常来说,只有当雇佣双方的劳动合同或企业的规章制度上明确有年终奖,并且明确了年终奖对应的年度,员工在做满了这个年度之后离职,才能够拿到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此项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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