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其主要服务地区为北京,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他主要的客户类型包括企业、企业负责人及高管人员等。工作方式上,侧重刑事诉讼业务,截止至今,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非法集资案中,杨XX作为被告,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等职务,其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掌握案情。开庭审理前,律师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自首和立功的辩护意见,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划车寻衅滋事案辩护
2023年7月3日晚上,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已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就协助张X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律师和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律师从主观方面指出张X系醉酒后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客观方面,张X虽有毁损他人财物行为,但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且本案造成的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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