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是什么东西?

最新修订 | 2024-07-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是什么东西?

很多人购买房屋会使用按揭的方式,一般在进行他项权利登记之后,房屋的他项权证是由专门的房管部门发放的,并且他项权不是由购买房屋的人持有,而是由房屋的抵押权人持有的,房屋的他项权证是给抵押权人的法定凭证,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是什么东西?

一、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是什么东西?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以杭州市为例,其它地区供参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他项权是商品房在交易过程中,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时,由房管局出具的用于抵押给银行放贷的一种产权证明的抵押凭证.

银行在收到他项权抵押后,才能向按揭人放贷,同时该房屋的产权也就低压给了银行,房产证的原件发到产权人手里,但是此时的房产证只能证明你是该套房的合法产权人,暂时没有交易,处置的权利.

在你银行按揭款还完之后,银行会给你出具相应的证明,同时你还要去当地房观局办理涂销他项权抵押的手续.

至此,房屋的完整产权才能是你的.

综上所述,房屋的他项权证一般是处于商品房的交易过程,因为会有人在银行办理按揭的程序,这时候为了更好的保护银行的债权人和抵押权人的地位,所以由专门的房管部门发放他项权证明,等到还清贷款之后才能注销。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是什么东西?
一键咨询
  • 132****48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1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8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怎么办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1、行政服务中心取申请表,到银行盖章。2、去银行拿借款合同、抵押合同。3、去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办理:1、申请表(有银行盖章),2、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带了,复印件一份,正副本均可),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等。
10w+浏览
非诉讼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别人拿我东西不还我可以拿他东西吗
此行为不当且违法。 根据我国法律,个人不得擅自处理他人财产。拖欠贷款时,私自抵债违反道德和法律。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合法途径是取得债务人同意后扣押财物或抵账。债权人应寻求法律途径,避免恶化事态。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别人拿我东西不还我可以拿他东西吗
此行为不当且违法。根据我国法律,个人不得擅自处理他人财产。拖欠贷款时,私自抵债违反道德和法律。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合法途径是取得债务人同意后扣押财物或抵账。债权人应寻求法律途径,避免恶化事态。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近我弟马上就要结婚了,他打算买套自己的房子,但是钱不够就像贷款,我来替她问问买房办贷款注意事项有啥
[律师回复] 买房办贷款注意事项一: 申请住房贷款前先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先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来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一样零了,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买房注意事项二: 在借款中的最初一年内先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规定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贷款应在还贷满足一年后提出,并且您所归还的金额应该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买房注意事项三: 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买房注意事项四: 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买房注意事项五: 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买房注意事项六: 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最近我代表公司和韶关的一家公司去签订合作合同,为了我和公司的利益都得到保障,想问下韶关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
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
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以上是韶关签合同注意事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丢失怎么办?
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10w+浏览
非诉讼类
我朋友准备去法院起诉他老公要求离婚,离婚诉讼案注意事项需要注意一些什么注意事项呢?
[律师回复]
1.如果你聘请了律师的话,最好能在开庭前一天和律师碰面,或者提前30分钟到法院和律师见面,律师会告诉你法庭程序怎样进行,如何回答法官的问题。这有助于缓解你的紧张情绪及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2.你要注意梳理案件的具体细节问题(特别是关于证据的),这些法官在法庭上可能会问到。这些细节问题可能会影响法官对于事实的认定,并最终决定案件的胜负。

3.注意携带身份证,不然你无法进入法院;不要携带打火机、管制刀具等进入法院,不然门口安检会耽误你时间或者影响你心情。

4.你要带上所有相关文件的原件以备法庭审核。

5.在开庭前关闭手机或者调至震动,不要使用手机的录音录像功能,或者带录音笔、录像机等,法庭规则不允许录音录像,但是可以做笔记。

6.你做回答法官问题的时候,要针对具体问题回答,简明扼要,不要回答与提问无关的内容,也不要重复已经讲过的话。回答问题不要带个人情绪,以免对法官产生负面影响。

7.离婚案件法官首先会进行调解,会首先告诉当事人最坏的结果,从而降低当事人的期望值,以便顺利达成调解的目的;这时候不要被这些结论所迷惑,而是要听听律师的意见。

8.开庭结束后,注意看开庭笔录,发现和自己表述不一致的地方要提出并让书记员修改。
如果能做到以上几点,你的案件就不会因为非案件本身的因素而出现失误,使案件能够相对客观公正的得以审理;并且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注意这些,你已经在心理上取得了优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办理西安房屋他项权利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西安房屋他项权利证书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人身份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的相关材料。当然,由于每个证书办理人的情况各异,故此不同的个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会存在差异。
10w+浏览
你好律师,我朋友最近签订了贷款合同,请问贷款居间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能告诉我吗?谢谢你们了!
[律师回复]
1、合同名称
  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2、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导致合同无效。
  
3、合同相关主体
  必要时合同中应对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情况进行适当说明,以避免将来因签约主体问题而产生争议。除了委托人和居间人,合同中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主体,而其他相关主体可能会关系到居间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合同中要注意进行相关约定。
  
4、居间类型
  居间通常包括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媒介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如果居间类型约定不明,可能导致将来无法确认居间人是否成功提供了居间服务,进而确定居间人是否有权获取居间报酬。
  
5、居间服务内容
  合同中应将居间人提供的具体居间服务内容约定清楚,同时,应约定居间服务提供成功,即实现居间目的的标准(注意对日后可能出现的变更情况进行约定,如委托人与相对人在居间人的居间下签订合同后又另行签订协议对原合同进行了变更)。此外还可约定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期限、方式及证明方法。这样可避免将来因是否提供了居间服务及是否实现居间目的而产生争议,从而维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6、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
  合同中可约定委托人所关注的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及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如居间人应负责收集有关合同相对人的资质、有关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等资料,并如实告之委托人。这样便于将来确定居间人是否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情况,从而确定是否可拒绝支付居间报酬并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2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律师,我最近一个人在外面需要自己租房子住,不知道雅安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都有什么,能给我说说吗?
[律师回复]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我朋友和他同学一起准备一起合伙开一个公司,公司合伙经营筹资注意事项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有好多事项徐注意,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你的利益的最大化。
二、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
签合同不能代表就入股了,入股是要做股权变更的,这一点很重要,关于公司合资的具体的法规,你找工商或者律师事务所是可以查到的,有关事业投资,建议自己去查一下比较靠谱,我这里给你说一些基本的概念,有了股权的股东,除了有定期分红之外,也是有潜在亏损的危险的,若出现意外情况,会产生需要按比例投入资金,或者撤资、更改股权等等的状况。 所以,投资入股要注意几个方面,原资产评估、投资比例和股东权利分配等,还有就是对公司经营者和领导团队的能力调查,如果公司不盈利,老要你掏钱,那你不是做赔本生意么,还有被骗的可能。
三、入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比例以何标准确定?入股时需要注意什么?
这个可是太重要了,买卖好做,伙计难搭。股份比例当然按出资比例确定,关键是合作是否默契,如果拿不准,还是考虑清楚,特别是别当小股东,到时候受大股东欺负。关键注意必须拿到出资证明书,签合公司章程。
四 、我现在想在一个两个人持股的公司里入股,两个股东都同意,但是我担心到时候他们会把借这个我持有股份把我套住.还有就是我们之间可能只是自己牵的合同,没有经过律师公证,到时候如果出现分红不均的问题怎么办? 入股是投资行为,股东之间必须经过协商签订投资协议的,在协议里要约定好各自投资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利润分配是按投资形成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的,应当注意的就是投资协议的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投资形成后投资协议要到工商局备案的,经过备案的投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要经过所谓律师公证等多余的手续,这样即使以后出了问题,可以求助于法律的维权。提醒你,注意投资协议的条款必须合理合法,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想入股别人的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现金入股,需要什么手续,签合同协议或其他,有什么注意的。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充分了解该公司的运营情况及发展前途。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只就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但是一个资不抵债的公司就不值得的投资。还有,关于股东表决权是根据公司出资比例来决定,还是通过约定?如果超过三分之二的股权都掌握在一个股东手中,其实该公司就是一言堂公司,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总之一句话,投资需谨慎。 如果我想投资一家公司,该注意些什么?合同上面应该怎么写?
1、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2、从行业上要注意:将被投资企业产品所在行业的前景(是否是朝阳、夕阳或成熟行业)
3、从公司文化上要注意: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
4、环评和国家政策上要注意:现在实行环评一票制,所有对公司的排污等问题也要关注,另外国家政策的倾斜对行业的冲击也很大,投资前最好也要考虑。
5、最好要求公司有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不然你投的钱被管理层乱用了你都没办法知道,或者碍于面子不好详细询问吃哑巴亏。 签订投资合同是,要注意的太多了:
1、投资的形式(是借贷还是入股),如是借贷,要考虑行业风险溢价,提高资金的回报率。如果是入股,注明占公司股份的多少,注明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清楚公司破产时偿债的优先次序;(一般支付先后顺序为
1、破产清算费用;
2、外有债务(各类贷款,特别是要先支付抵押的贷款或借贷);
3、员工工资;
4、优先股;
5、普通股;
6、股东;)
3、对公司现有资产的限制(不得随意用于抵押贷款,不然到时候破产时的投的钱一分钱也拿不到);
4、规定管理层的责任义务
5、规定月度或年度财务公开
6、入股后是否参与经营和监管
7、利润的分配
8、 股份退出机制合同一定要细,这样才不容易产生纠纷,如果是和朋友合股,也不会日后为了利益而朋友都做不成。
通常情况下进行入股合作是有很多积极意义的,有利于投资人自身经济实力的增长,也利于被投资公司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但是在进行入股合作前一定要慎重选择要合作的公司,要先了解清楚该公司的发展状况再做决定。进行入股合作必须要谨慎投资。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伙经营筹资注意事项的相关信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非诉讼类 > 房产查询 > 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是什么东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