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工作努力的员工最希望的就是得到单位与其签订的正式合同,但是很多单位在现实中为了方便就只是简单地将必要事项进行归纳后就将其视作是合同,最后在纠纷发生的时候该合同因为不正规而无法成为履行责任的依据。那么, 正规劳动合同那里是怎样的?
一、正规劳动合同那里是怎样的?
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应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正规劳动合同的“正规”指的是什么:应该是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的条款相对全面而且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在补充条款里说明,经双方签字确认。
劳动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确认,并由用人单位盖章即可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其必备的条款和应当包含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正规合同往往需要涉及到很多内容并且条款之间的结构也是有很多讲究的,这就是大多数规模不大的单位不会去注重正规合同的原因,但是劳动者必须在单位不重视的情况自行要求正规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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