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单位工程划分方法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5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0人
专家导读 单位工程划分,单位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互通立交、隧道、绿化环保、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等九大类单位工程,其中:路基、路面、绿化环保、交通安全、机电每一合同段的为一个单位工程,桥梁(小桥及互通立交的桥梁除外、互通立交、隧道、房建为每座(处)为一个单位工程。

{ArticleTitle}

公路的工程属于公益的性质而自然不能以私人的名义来占地建造,但是并不是说公路工程其中包含部分工程就不能承包给私人企业了,其实在实际建造中还是需要国家与私企进行合作完成整体的公路工程的。那么,公路工程单位工程划分方法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公路工程单位工程划分方法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1.1 单位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互通立交、隧道、绿化环保、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等九大类单位工程,其中:路基、路面、绿化环保、交通安全、机电每一合同段的为一个单位工程,桥梁(小桥及互通立交的桥梁除外)、互通立交、隧道、房建为每座(处)为一个单位工程。

6.1.2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1) 路基单位工程

路基单位工程分为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及渡槽(每座),涵洞、通道,砌筑防护,大型挡土墙工程等分部工程,其中:路基土石方,排水,涵洞、通道,砌筑防护每1~3km为一个分部工程,并且,上述各分部工程的段落划分应相同。

小桥渡槽、大型挡土墙每处为一个分部工程。

在划分分部、分项工程中,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①相邻标段接头桩号导致出现的小于1km长度的段落,归入相连的前、后公里的分项(部)工程。

案例1:1标与2标接头桩号为YK29 060。对于1标,yk28 000~yk29 060段土方路基分项工程,长度为1.060km;对于2标,yk29 060~yk31 000段土方路基分项工程,长度为1.940km。

2标与3标接头桩号为k52 000.134。对于2标,k51 000k52 000.134段土方路基分项工程,长度为1.000134km。

②互通立交主线被分割,起讫桩号分割的小于1km路段的,分别归入前、后公里的分项(部)工程。互通起讫桩号范围的主线路基路面为独立分部工程。

案例2:四标高岭互通起讫桩号为k72 480~k73 420。其中澄江大桥k71 315~k71 570范围,桥梁长度255m。K71 570~k72 480段土方路基分项工程,长度910m;k72 480~k73 420高岭互通单位工程中的“主线路基路面分部工程”;k73 420~k74 800段土方路基分项工程,长度1.380km。k74 800进入旺六隧道。

③桥隧将主线路基分割为小于1km的路段,归入前后公里。当相邻两座桥之间的距离小于1km时,结合前后长度,以小于3km为一个分项(部)工程。

案例3:第3合同段起点桩号k52 000.134,k52 000.134~ k52 201.46段为土方路基,长度201.326m;k52 201.46~k52 297.525桥头分离式立交桥,长度96.065m;k52 297.525 ~k52 409.975为土方路基,长度为112.45m;k52 409.975~k52 583.025为永安1号大桥,桥梁长度为173.05m。k52 583.025~ k52 695.87段土方路基,长度为112.845m;k52 695.87~k52 823.830永安2号大桥,桥梁长度127.96m;k52 823.830~k52 945段土方路基,长度121.17m;k52 945~k53 095为加洋隧道。具体分部(项)、单位工程段落划分如下:

路基土石方分部(项)工程划分:k52 000.134~k52 945段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实际有效长度为547.791m。这一段的三座桥梁,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案例4:k38 850~k40 400永安1号隧道,长度1550m;k40 400~k40 600为分离式路基,长度200m;k40 600~k42 200为永安2号隧道,长度1600m。土方分项工程划分,可以划分为:k38 000~k40 600段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K42 200~k44 000段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分为土方、石方、软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处置层四个分项工程,除土方或石方路基以1~3km为一个分项工程段落外,其余各个分项工程按照每自然段划分为子分项工程进行评分,汇总到13km对应的分项工程中。

采取换填处理软土地基,根据验收评定标准,所收集的质保资料归入所在的土(石)方路基分项工程,不单独作为分项工程。

石方路基分项工程评定通常指路床范围为石方(填石或挖石)。

排水工程分为管节预制、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检查(雨水)井砌筑、土沟、浆砌排水沟、盲沟、跌水、急流槽、水簸箕、排水泵站工程等分项工程,按照每自然段划分为子分项工程。

砌筑防护工程分为挡土墙、抗滑桩、锚喷防护、锥、护坡、导流工程、石笼防护等分项工程,各个分项工程按照每处划分为子分项工程。

防护、排水工程的起讫桩号落在整公里时,不能人为地分割,仍按照自然段落整理资料和评定分数。该自然段归入段落较长的所在公里范围进行归档和评定。

涵洞、通道工程分为基础及下部构造,主要构件预制、安装或浇注及总体等三个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又划分为若干子分项。

大型挡土墙分为基础、墙身、构件预制、构件安装、筋带、锚杆、拉杆、总体等分项工程。

小桥渡槽工程、人行天桥的分项工程划分参照桥梁工程,往下降一个级别。

(2)路面工程

分为底基层、基层、面层、垫层、联结层、路缘石、人行道、路肩、路面边缘排水系统等分项工程,每13km为一个分部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分项工程的段落范围。

(3)桥梁工程

跨河或分离式立交桥,中桥(含中桥)以上桥梁以每座桥为一个单位工程。左右幅分离的跨河桥梁,左右幅各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人行天桥每座为一个分部工程,归入路基单位工程。

每个子单位划分为基础与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与安装,上部构造现场浇注,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防护工程,引道工程等分部工程。其中,基础与下部构造每个墩台为一个分部工程。

基础与下部构造分为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承台、沉井、桩的制作、钢筋加工及安装、墩台身(砌体)浇筑、墩台身安装、墩台帽、组合桥台、台背填土、支座垫石和挡块等分项工程。每一根桩基成品为一个分项工程。每一根桩基、承台、墩台(柱)、盖帽、垫石、挡块等部位的钢筋加工及安装,各作为一个分项工程评分,最后通过J-5表汇总平均值即为基础及下部构造钢筋加工及安装的分数。

上部构造预制与安装分为梁(板)体预制、其他构件预制、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梁板安装、悬臂拼装、顶推施工梁、拱圈节段预制、拱的安装、转体施工拱、劲性骨架拱肋安装、钢管拱肋制作、钢管拱肋安装、吊杆制作和安装、钢梁制作、钢梁安装、钢梁防护等分项工程。梁(板)体预制可按每一预制构件产品、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钢筋加工及安装分别划分为独立的分项工程。整座桥的每片梁板评分后,通过J-5表按照同类分项工程汇总得到各类分项工程的分数。

梁板安装可把左右幅分别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湿接缝、墩顶连续、横隔板均作为梁板安装分项工程的基本要求材料,其质量合格性已经涵盖在梁板安装中,故不另行进行单独的成品验收。

上部构造现场浇筑分为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主要构件浇筑、其他构件浇筑、悬臂浇筑、劲性骨架混凝土拱、钢管混凝土拱等分项。

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分为桥梁总体、钢筋加工及安装、桥面防水层施工、桥面铺装、钢桥面铺装、支座安装、搭板、伸缩缝安装、大型伸缩缝安装、栏杆安装、混凝土护栏、人行道铺设、灯柱安装等分项工程。

防护工程划分为护坡、护岸、导流工程、石笼防护、砌石工程等分项工程。

引道工程划分为路基、路面、挡土墙、小桥、通涵、护栏等分项工程。

(4)互通立交工程

分为桥梁、主线路基路面、匝道等分部工程,其中桥梁每座为一个分部工程,主线路基路面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匝道每条为一个分部工程。

主线路基路面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沿用路基、路面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名称进行分项工程评定。

桥梁分为桥梁总体、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支座安装、支座垫石、桥面铺装、护栏、人行道等分项工程。基础与下部构造中的桩基等划分为子分项工程,其余以此类推。

匝道分为路基、路面、通道、护坡、挡土墙、护栏等分项工程。

(5)隧道工程

隧道将左、右洞分别为一个子单位,分别评定后合并得到整道隧道的单位工程分数。

中导洞的中隔墙单独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与左右洞一并参与单位工程评定。中导洞的分项、分部工程划分和评定,采取类比法,参照桥涵、路基结构物。

每个子单位分为总体、明洞、洞口工程、洞身开挖、洞身衬砌、防排水、隧道路面、装饰、辅助施工措施等分部工程。

明洞分为明洞浇筑、明洞防水层、明洞回填等分项工程。

洞口分为洞口开挖、洞口边仰坡防护、洞门和翼墙的浇(砌)筑、截水沟、洞口排水沟等分项工程。

洞身开挖,当同一围岩长度大于100m时,按每100m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不同的围岩类型应分为独立的分项。

洞身衬砌分为(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支护、钢筋网支护、仰拱、混凝土衬砌、钢支撑、衬砌钢筋等分项工程。混凝土衬砌宜按台车长度的倍数划分分项工程,但不宜超过100m。

紧急停车带单独作为一个分项工程,归入隧道路面分部工程。

(6)环保工程

分为声屏障、绿化工程等分部工程,声屏障每处为一个子分部,绿化每处或每3km为一个子分部。

(7)交通安全设施

每个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标志、标线、突起路标、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隔离栅、防落网等分部工程,依次以标段起点至第一个互通起点桩号,互通起讫桩号范围(含匝道),互通终点桩号至第二个互通起点桩号范围,依次类推作为分部工程长度划分的依据。当第一道互通讫点桩号到第二道互通起点桩号之间的长度大于10km,则以10km为一个分部。

(8)机电工程

分为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低压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隧道机电设施等,每合同段为一个分部,隧道机电设施可按每座划分为一个子分部。

分项工程划分与评定标准一致,其中收费、监控设施、隧道机电设施分项可按每站(处)划分为子分项。

(9)房建工程

按建筑行业标准另行划分。

6.2 质检台账

为了便于竣工文件的跟踪管理,各单位在单位、分部分项划分的基础上编制质检台帐,管理组对台账进行审核通过后,各单位报管理组存档。

综上所述,公路建设工程的规模通常都是比较大而必须要求单位与国家一起合作才能够提高完成的效率,还能减少对资源的利用浪费导致了公路工程在最后的质量上出现了问题而造成公众的安全危害。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路工程单位工程划分方法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3****3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2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0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8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单位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我国铁路事故的划分等级和划分依据?
[律师回复] 对于我国铁路事故的划分等级和划分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条例规定,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共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终段线路时间同上。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一般事故一般事故分为:一般
A类事故、一般
B类事故、一般
C类事故、一般
D类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A
1.造成2人死亡。A
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A
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A
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
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A
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A
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A
4.4客运列车脱轨1辆。A
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A
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A
4.7机车大破1台以上。A
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A
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B
1.造成1人死亡。B
2.造成5人以下重伤。B
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B
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B
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B
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B
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B
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B
4.5客车大破1辆。B
4.6机车中破1台。B
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C
1.列车冲突。C
2.货运列车脱轨。C
3.列车火灾。C
4.列车爆炸。C
5.列车相撞。C
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C
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C
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C
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C
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C1
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C1
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C1
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C1
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C1
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C1
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C1
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C1
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C1
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C2
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C2
2.客运列车分离。C2
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C2
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C2
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D
1.调车冲突。D
2.调车脱轨。D
3.挤道岔。D
4.调车相撞。D
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D
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D
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D
8.货运列车分离。D
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D
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D1
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D1
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D1
3.列车拉铁鞋开车。D1
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D1
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D1
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D1
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D1
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D1
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D2
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怎样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怎样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36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窄路两车剐蹭责任划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什么情况承担同等责任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五)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六)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七)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十
一)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事故什么情况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八)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九)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十
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十
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十
三)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十
四)机动车溜车的;(十
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十
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十
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十
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十
九)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二
十)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二十
一)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二十
二)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二十
三)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二十
四)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二十
五)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二十
六)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二十
七)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二十
八)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二十
九)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三
十)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
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
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三十
三)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
四)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三十
五)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三十
六)车辆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三十
七)车辆…注意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三十
八)车辆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
九)车辆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四
十)车辆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标准的参考依据是整个工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话属于一级公路,以此类推,公路工程质量等级一共划分了4个级别,在对质量进行检验的时候包括土石方,排水工程以及其他分部项目都会一一进行检测。每个分部项目的参考依据都不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窄路车辆刮擦责任划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什么情况承担同等责任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五)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六)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七)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十
一)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事故什么情况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八)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九)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十
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十
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十
三)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十
四)机动车溜车的;(十
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十
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十
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十
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十
九)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二
十)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二十
一)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二十
二)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二十
三)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二十
四)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二十
五)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二十
六)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二十
七)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二十
八)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二十
九)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三
十)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
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
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三十
三)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
四)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三十
五)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三十
六)车辆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三十
七)车辆…注意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三十
八)车辆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
九)车辆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四
十)车辆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6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要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要如何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急需道路工程施工的劳动力计划表,但我不知道道路施工的工序有哪些,特请求帮助。
[律师回复] 道路工程施工的工序如下:施工前,先在路幅北向开挖一条排水沟,将施工区雨水、地下水有组织排至道雨水交汇井内,东施工区雨水、地下水有组织排放,再修一段
2.0×
1.5的排水土渠排至农田排水系统,土渠坡度1%。路幅南侧待清表完后,再行挖沟,排水方向与路幅北侧同,设D1000的临时排水管涵,将南幅之水排向北幅,汇集后统一排出。场内菜地及农田表层耕植土及苗木需首先清除,采用推土机、挖机辅以人工配合,清理掘除施工范围内的表土、草皮、树木、树根、建筑垃圾等不适材料。经勘探清表清淤土层厚度为1m左右,清表(淤)土方量较多,只能采取弃土方案,因工程在雨季施工,为确保清淤效果,防止施工中水土流失。对低洼、长期积水路段重新进行软基调查,了解软基的深度、范围、土质及周围的地质情况,同时进行地下水位的调查,了解水源。在软基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设计要求、现场调查、试验等,拟定软基处理施工方案与措施。根据处理方案,确定软基处理的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材料等。严格按监理及业主指令深度进行,清淤干净彻底后,用压路机进行基底碾压。将沿堤附近的淤泥挖除并运走,经监理认可清淤合格后,立即用土回填压实,然后进行下一块,清淤时汽车在回填后的路基上行驶,以减少挖机的转运工程量。清淤时,若地下水丰富,回填第一层用料可采用沿线的建筑拆除后的砖碴,必须时采用抛片石处理。淤泥用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外运至弃土区。
急需道路工程施工的劳动力计划表,但我不知道道路施工的工序有哪些,特请求帮助。
[律师回复] 道路工程施工的工序如下:施工前,先在路幅北向开挖一条排水沟,将施工区雨水、地下水有组织排至道雨水交汇井内,东施工区雨水、地下水有组织排放,再修一段
2.0×
1.5的排水土渠排至农田排水系统,土渠坡度1%。路幅南侧待清表完后,再行挖沟,排水方向与路幅北侧同,设D1000的临时排水管涵,将南幅之水排向北幅,汇集后统一排出。场内菜地及农田表层耕植土及苗木需首先清除,采用推土机、挖机辅以人工配合,清理掘除施工范围内的表土、草皮、树木、树根、建筑垃圾等不适材料。经勘探清表清淤土层厚度为1m左右,清表(淤)土方量较多,只能采取弃土方案,因工程在雨季施工,为确保清淤效果,防止施工中水土流失。对低洼、长期积水路段重新进行软基调查,了解软基的深度、范围、土质及周围的地质情况,同时进行地下水位的调查,了解水源。在软基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设计要求、现场调查、试验等,拟定软基处理施工方案与措施。根据处理方案,确定软基处理的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材料等。严格按监理及业主指令深度进行,清淤干净彻底后,用压路机进行基底碾压。将沿堤附近的淤泥挖除并运走,经监理认可清淤合格后,立即用土回填压实,然后进行下一块,清淤时汽车在回填后的路基上行驶,以减少挖机的转运工程量。清淤时,若地下水丰富,回填第一层用料可采用沿线的建筑拆除后的砖碴,必须时采用抛片石处理。淤泥用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外运至弃土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质量等级的标准。对一个工程质量评价是要分为四个等级的,第一级是分部工程,这一级在质量方面是有合格或者是不合格两种划分的,剩余的三级都比第一集还会多出来了一个优秀或者良好级别。公路的地基的完好情况以及这个公路所能承载的重量的情况等都要按照整体设计来确定,如果与设计相符就是合格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应该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应该如何划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具体如下: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会向建设单位提交完工的报告,申请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申请验收报告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会成立验收组,负责验收工作的进行。建设单位决定验收工程时,需要提前七天把验收的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质量监督站。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公路工程单位工程划分方法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