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离婚时规定按时会受到对方的抚养费用。但在现实生活中,另一方组成新的家庭等一系列原因不执行相关的规定,我们应该如何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费用是多少,这笔费用由谁支出。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
一、抚养费用的含义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拒不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费用不应当在抚养费中产生。
二、执行费的含义
执行费用是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趄过1一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2)申请诉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千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3)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1一5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0.1%交纳,但最低不少于500元。申请执行等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诉讼完结后,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费用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作为孩子的父母,在离婚后本身会对孩子产生影响,虎毒不食子,自己的孩子都不愿意养育,这是人品低下的体现。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费用应该由被执行方支付,这是对不负责任,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种处罚。这个费用的收取等相关问题具体咨询相关专业律师。问题具体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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