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生病是一种无法避免的情况,相应的我国的劳动法中有较为详细的解释的解答,来保障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劳动者长期治疗,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怎样办理呢。下面律图小编就病假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解除法律是有什么样规定,这类为题进行相应的解答。
病假超过三个月,可以解除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出,用人单位有权与医疗期满但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程序上应当提前30日通知或发给一个月的代通金。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合同解除法律是有什么样规定。我国的劳动法律明确规定,这类劳动解除需在30天前向劳动者进行通知,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归劳动者的补偿。但必须符合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先的岗位,和用人单位安排的岗位的情况下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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