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方约定辞职有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有效的。
从法律角度看,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主动辞职时,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依约辞职,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不过,若约定明显显失公平,比如劳动者正常辞职却需支付巨额违约金给单位,这种情况下,受不利影响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所以,双方关于辞职经济补偿金的约定通常有效,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二、双方约定辞职经济补偿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辞职经济补偿金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就离职事项达成协议。若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那么约定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
不过,如果约定的经济补偿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劳动者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约定的,法院可能会支持。所以,只要约定合法合理,就受法律保护;若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依法主张撤销。
三、未按约定支付辞职经济补偿有何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辞职经济补偿,需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其一,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按约或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逾期未付,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其二,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若与单位协商无果,可在一年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及加付赔偿金。仲裁后,若对结果不服,还能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我们探讨双方约定辞职有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有效的这一话题时,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若用人单位不履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通过哪些途径维权呢?通常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另外,若约定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低于法定标准,该约定是否有效呢?这也需结合具体法律和实际情形判断。若你在辞职经济补偿金约定及相关问题上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法律依据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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