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至今,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下面就由他分享的几个真实案例。
案例一: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
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买了终身寿险,后来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以冯X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冯X某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审中,魏宪合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没证明已就健康事项具体询问,且冯X某61岁,高血压常见,无证据证明他恶意隐瞒。一审法院支持了冯X某。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魏律师继续围绕核心问题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履行询问义务,冯X某无恶意,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25,745元。
案例二: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
xx公司与XXX司签订外架工程分包协议,完成施工结算后,XXX司未全额付款。XXX司称合同是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的,合同无效。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应付款。XXX司不服上诉,二审中xx公司提交证据,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判决XXX司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
案例三:离职前工伤遭拒赔,律师深挖规则扳回一局
原告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11月27日发生工伤并被认定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拒付待遇。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指出缴费已完成,停保次月生效,当月保险关系有效。法院最终撤销两被告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法律干货:
1.保险理赔:投保时,保险公司有询问义务,若未具体询问,不能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拒赔。
2.工程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审查对方资质和合同条款,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结算单等,以便维权。
3.工伤待遇:了解社保缴费和停保规则,只要当月缴费完成,即使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仍有效。
结语
这三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只要有理有据,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很多难题都能解决。魏宪合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他所在的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上有着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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