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富执业经验
邓泳怡律师在法律实务领域深耕十四年,执业以来处理各类案件100余起。她拥有十余年企业法务工作经历,曾先后担任本地综合类大型集团企业法务负责人,深度熟悉企业运营全流程,擅长公司运营管理、风险防控等公司法律事务。其业务核心聚焦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同时也涵盖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房地产纠纷、公司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法律服务。
处理诈骗上诉案
在未成年人秦XX诈骗上诉案中,秦XX因涉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还被责令退赔剩余经济损失136万余元。秦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邓泳怡律师受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担任秦XX本案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本案二审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原判对秦XX的量刑是否适当以及原判认定秦XX的退赔金额是否合理。邓泳怡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上诉人秦X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及一审审理情况,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她重点围绕秦XX的从犯地位、未成年人身份、认罪悔罪态度、退赔情况等量刑情节,以及违法所得与退赔义务的关联性展开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辩护策略,拟写上诉辩护意见。
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邓泳怡律师针对核心争议焦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她指出秦XX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积极退赔部分损失,具备多项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同时强调在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从犯的退赔义务应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而非承担共同犯罪总额的退赔责任,原判责令秦XX退赔136万余元不当。律师结合本案证据,清晰阐释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有力支撑辩护观点。
案件最终结果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全面审查,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予以确认,同时采纳了邓泳怡律师关于退赔金额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原判量刑并无不当,维持原判第一、二项(即对秦XX、张XX的定罪量刑)。同时认定,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可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退赔义务,原判认定二人退赔金额欠妥,应予纠正。最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判决定罪量刑部分;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作案工具处理及退赔金额的部分判项;改判缴获的秦XX违法所得7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张XX退赔3500元按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邓泳怡律师通过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全面梳理证据体系、专业庭审辩护,成功减轻了上诉人的退赔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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