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李泽宇律师执业八年来,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上诉人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XX、刘XX、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人认为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刘XX肇事逃逸,根据保险条款属于免责情形,只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一审判决其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下承担赔偿责任适用法律错误。
李泽宇作为被上诉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未尽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未明确答复是否本人签字,也无相关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对免责条款已明确告知投保人,也无证据证实尽到解释说明义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被告中国XX公司需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43X3元。
在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因于XX死亡,起诉被告XX、李XX、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李泽宇作为四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XX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
擅长建工合同纠纷
李泽宇律师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领域也有出色表现。他曾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提供法律支持,展现了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他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细致审查,找出有利于客户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多领域服务客户
李泽宇律师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接受风险代理,先办事后收费,还接受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他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并且可以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执业至今,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量达三百件,凭借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和务实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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