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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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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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申请城市低保待遇条件: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
我们国家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一、我们国家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低保,低保是我们国家颁布的对贫困人口的一个扶持福利政策,对于贫困人口来说低保的作用非常之大。低保在我们国家的规定中有很多的条例,我们国家对于低保也是有相应的标准的。那么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二、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最低工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三、拓展资料:

(一)申请流程

1、户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收入、家庭生活状况、成员身体状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入户评估,调查核实,张榜公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

3、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审核。

4、市民政局审批。

5、农村低保金实行差额补助,通过银行每季度(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农村低保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4、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居民可以向所在居委会和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和居委会成立评定小组调查,评议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整个评议过程公开透明。

农村居民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是持本省农村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包括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等。

(三)【申请材料】: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收养证、婚姻证书、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1、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初审、评议和上报;(农村低保申请、审批一般于每年年初1-3月份集中办理);

2、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3、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别进行3~5天的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即批准该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对于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国家的规定非常明确,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应该是没有收入来源这一条。但是低保户有的时候也是可以被取消低保的,低保户在有低保的期间如果有违法犯罪方面的现象是可以对低保户的低保进行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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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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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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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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