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情况不在少数,而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就需要采取恰当的方式来对合同纠纷进行处理,减少因此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的可能性。而这个时候诉讼就是大多数人的选择了,作为起诉的一方此时需要垫付一定的诉讼费用,那么合同诉讼费用应该如何收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纠纷诉讼的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如申请缓交、或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材料。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 ,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二、合同诉讼费用怎么收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
(二)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通过上文的讲解之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合同诉讼费用是怎么收的吧,往往还是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诉讼费的数额。而此时提起诉讼的一方,仅仅是需要垫付诉讼费,并不一定就是实际的承担者,从原则上来看,一般案件诉讼费都是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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