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谢思律师现执业于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毕业于苏州大学,获经济法硕士学位。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多件,尤其在婚姻、劳动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在婚姻财产分割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同时在刑事案件的经济犯罪领域也有突出表现,承办相关案件达20余件。其服务地区为浙江宁波,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客户,工作方式兼顾诉讼与非诉。
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原告XX物业公司起诉被告张X,要求支付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物业费12782元及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被告张X面临高额索赔,委托谢思律师应诉。谢思律师仔细分析案情,认为原告起诉部分物业费已过诉讼时效、物业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收费及违约金标准过高等。于是,律师紧扣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提出时效抗辩和围绕物业服务质量、收费标准、违约金过高的多维抗辩策略。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主张的2023年以前物业费已过诉讼时效,且原告物业服务存在不足,违约金不予支持,判决张X仅需支付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物业费6015.06元及保全费8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请,成功为业主减少付款超6700元。
原告张XX与被告李X发生4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并承担相关费用。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案涉纠纷应提交北京某仲裁机构仲裁。原告委托谢思律师处理管辖异议程序。谢思律师准确援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的核心规定,快速针对被告管辖异议制定答辩策略,固定原告经常居住地关键证据。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理由不成立,依法裁定驳回其异议,案件得以继续按法定程序审理,为原告节省时间成本,保障40万元借款纠纷顺利进入实体审理。
校园伤害纠纷
张三(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XX学校课间活动时摔倒受伤,经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自行委托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三法定代理人委托谢思律师起诉XX学校、XX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各项损失约13.7万元。XX学校辩称已尽管理职责、无安全隐患,应由保险理赔;XX保险公司辩称学校无过错、部分费用不予认可,仅同意在保险范围内按责赔付。谢思律师围绕学校安全保障义务、举证责任分配、伤残鉴定效力、赔偿项目计算等核心要点展开代理。精准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明确学校对低龄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保护义务;完整梳理各项合理损失,严格按法定标准核算;高效对接校方与保险公司,厘清保险赔付责任。最终,法院判定XX学校承担70%赔偿责任,对应赔偿金额96944.10元,由XX保险公司在校方责任险限额内直接赔付,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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