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聂嘉仪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在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纠纷二审案件中,她作为上诉人公司的代理人,成功为客户减损163万元。2011年10月30日,上诉人某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后被上诉人杨X与上诉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结算后,因工程款支付数额问题与上诉人公司产生争执,杨X起诉,上诉人公司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支付金额不符,引发二审。
聂嘉仪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还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业主方与上诉人公司涉案工程诉讼的全部材料进行研究。她多次与上诉人公司负责人沟通,让其回忆工程款支付细节。经过反复交流和对银行转账明细的研究,发现业主方公司每次支付工程款到共管账户,且2014年1月27日、3月24日分别转账的83万元、80万元,当日就转到了被上诉人杨X账户。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支付的事实,为客户减损163万元。
刑事辩护成功
在刑事辩护领域,聂嘉仪也有出色表现。在文XX涉案强奸幼女罪一案中,一天晚上,文XX(案发时未满16岁)与王X(案发时未满14岁)发生一次性关系,5年后文XX被抓获归案。聂嘉仪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对接检法机关,虽办案机关初步认定构成强奸,但她坚持积极沟通。
她详细核实案件细节,指导当事人通过照片、社交平台记录等回忆取证,走访当事人原生家庭,助力其找回尘封快手账号,固定双方恋爱期间亲密互动的关键证据。结合多学科知识,以恋爱互动证据质疑“强迫”情节,主张双方自愿,作无罪辩护。指出案件核心疑点,如案发时间、双方年龄无法确定,无物证支撑,证人证言矛盾等。最终促成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达成“判二缓三”的缓刑结果,打破了当地涉未成年性侵案件零缓刑的记录。
在开设赌场罪案件中,湖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1、实际控制人罗某2制作换皮产品某2“麻将”APP用于赌博,被告人文某加入联盟担任组长,发展下级代理组织玩家赌博并获利。2024年,文某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20000元。聂嘉仪为文某辩护,最终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聂嘉仪律师在民商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她服务过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大型单位和企业,还参与国有企业招拍挂、改制等非诉法律项目,展现出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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