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交通事故当中的肇事者和被撞者,也都是希望私下能够调解的话也没有必要再大动干戈的走司法程序了,可是单纯的签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不是事件的终结,关键是所有的赔偿必须要落实到位的,其实有很多人就遇到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不处理这种状况,就是当事人也签了字但就是不履行赔偿义务。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不处理怎么办?
可以直接起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赔偿协议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或者其他情况的无效合同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况: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三、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遇到的陷阱
1、如果支付给对方赔偿金,应当详细列明该赔偿金包括的项目。比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绝不何只写支付对方赔偿金多少钱,以防日后对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诉讼。
2、通事故赔偿协议必须约定。赔偿方支付了赔偿金后,对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否则,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受害方必须牢记:让对方在协议书中,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不处理这种做法也是很好解决的,本身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既然对方只管签字却不履行相关的义务的话,是全能够提起诉讼的。并且小编建议大家还是抓紧时间做好起诉的准备,对方这种不配合不处理的态度其实也没有必要再进行协商了,完全可以抓紧时间找律师做好打官司的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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