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鲁春雷律师自执业以来,在经济纠纷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尤其在建设工程案件方面表现突出。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其中经济纠纷相关案件就有98余件,建设工程案件占比约13%。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也有非诉业务。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例中,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纠纷。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鲁春雷作为被告代理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协助被告进行充分的举证和陈述。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与马X2019年4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马X按约支付首年租金341425元,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原告已制定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且马X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鲁春雷成功为被告减少了租金支付金额,并免除了违约金。
婚姻财产纠纷代理
在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大额财产的案件中,原告申某某发现其丈夫于X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15年起与被告李XX建立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多种方式赠与被告,累计金额达163万元。原告认为于XX的赠与行为侵犯了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且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被告取得上述财产构成不当得利,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全部财产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被告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如不知晓于XX的已婚状态、部分转账金额计算错误、反向转账应抵销、工资社保系合法劳动报酬等。鲁春雷所在的律师团队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围绕诉讼请求全面搜集整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庭审中,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当庭对证据进行逐项质证,重点对转账金额重新核算、举证证明被告反向转账系公司走账并非个人财产、指出被告劳动合同存在的漏洞及未实际提供劳动的事实,有力驳斥了被告的抗辩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定,婚外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应认定无效;诉讼时效未届满;赠与财产金额依法核定,小额转账仍应返还;被告反向转账不产生抵销效力;工资社保系公司经营行为,不予支持返还;保函费非必要支出,由原告自行承担。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XX向原告申某某返还不当得利款,并支付利息损失,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鲁春雷团队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原告成功追回百万不当得利,维护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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