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
1、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如何维权?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完全可以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其次,可以向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维权。
最后,劳动者也可以向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则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劳动争议举证责任谁承担?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由于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对等性,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主张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5、因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6、因职工死亡,职工家属主张遗属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职工家属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与职工的关系及符合申诉条件。
7、因追索培训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首先不要会觉得已经这么长的时间了就不能再跟公司索要双倍工资了,其实只要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之内的这种主张就是受法律所支持的。而实际上已经超过一年,我们是能够和公司索要11个月的工资的,因为从第二个月开始应该是按照自己头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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