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人都会在自己健在的时候立下遗嘱,确定好在自己逝后的遗产分配方式,避免子女因遗产问题失了和气。不过,遗嘱继承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具体来说,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此外,很多民事权利的行使都有时效的限制,那么遗嘱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遗嘱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
《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在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来继承遗产时,继承人要注意不要过了相关的时效限制。此外,如果您对其他继承人手上持有的遗嘱效力有疑问,不妨咨询一下遗产继承方面的专家律师,如果确定该份遗嘱存在瑕疵甚至是无效,那么您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该遗嘱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以依法维护您的合法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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