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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引纷争
本案原告王某某与第三人杨XX婚后,将出售婚房款项用于购房。因房价下跌等原因换购洋房,第三人提出用其母亲被告黄某某名义购房以节省契税等,原告同意。后原告与第三人产生离婚纠纷,被告及第三人主张房屋为被告个人出资购买。这起复杂的家庭财产纠纷,让原告陷入困境,于是委托邹炳昂律师团队提起诉讼,希望确认房产为夫妻共有。
全面梳理证据链
邹炳昂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们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包括退房退款银行流水、首付款支付凭证、贷款还款记录、装修合同及付款凭证、水电费缴纳记录等,尤其是关键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过这些证据,邹炳昂律师有力地证明了洋房首付款来源、贷款偿还情况、装修出资情况以及实际居住情况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交锋获胜利
庭审中,被告辩称购房款系还款,第三人也陈述房屋为被告所有。邹炳昂律师团队沉着应对,针对被告及第三人的主张,通过证据分析有力驳斥。指出被告借条是单方对账形成,转账与购房款不对应,不能证明共同借款意思表示。最终,法院采纳了邹炳昂律师团队的意见,认定借名买房事实成立,借贷关系不成立,确认房屋为原告与第三人共有。
维护权益显担当
这起案件的成功,体现了邹炳昂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担当。他们不仅成功为当事人确认了房产共有权,还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邹炳昂律师长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擅长拆解复杂案情,制定精准处置方案,在这起案件中再次展现出其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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