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马朝丽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自2015年起在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她深耕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细分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专业深耕,经验累积
马朝丽律师主要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工伤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80%。她不仅在整体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在刑事辩护细分类型上也有诸多实践。同时,她还参与企业破产案件四起,担任多家企业及学校法律顾问,积累了全面的法律实务经验。
代理案件,展现实力
20XX年11月28日晚,在校学生栗X与闫X在课间上厕所时因吸烟问题争执推搡,栗X受伤。栗X起诉闫X及其监护人、学校、保险公司要求赔偿。马朝丽律师接受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委托代理此案。
在代理过程中,马朝丽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她指出学校已全面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禁烟、禁止打架等专题教育;冲突发生在课间厕所,具有突发性和隐蔽性,学校无法预见;学校在获知受伤后及时组织调解,尽到事后协助义务;旱厕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原告未举证证明存在安全隐患。
胜诉结果,意义重大
最终,法院采纳了马朝丽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需承担责任,本案中学校无过错,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判决驳回原告对学校的全部诉讼请求,明确了学校在教育、管理职责已履行到位的情况下,不因事故发生在校园内而当然承担责任。马朝丽律师成功为学校免除赔偿责任,避免了校方不合理的赔偿负担,体现了对学校合理管理边界的司法尊重。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