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被当地的税务局因为各种不同塬因被处罚,但是心里是特别的不服气,认为自己根本没有做错什么或者认为对自己的处理结果不合理。因为机关单位太多了,那么不服气我们可以找哪个机关进行复议呢?接下来我们大家一起了解地税局行政复议机关具体有哪些?
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五是另外,税局行政复议机关法还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是为大家详细说明了地税局行政复议机关具体有哪些?现状大家应该知道复议机关有哪些了吧。当我们遇到这类事情的时候,且认为地税局侵犯了我们基本权益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应该找哪个机关单位可以进行上一级复议,来维护我们的个人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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