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红律师是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以及朝阳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婚姻继承相关案件就达800余件,尤其专精于婚姻继承中的析产纠纷案件。他秉持“诉讼案件实务为王”的理念,以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孟XX与孟XX、孟XX分家析产纠纷案中,李同红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本案一审孟XX胜诉,但孟XX、孟XX不服上诉,提出诸多主张,如认为2017年《协议》是赠与合同而非分家析产协议、孟XX未尽赡养义务应撤销赠与、协议补写条款无效等。面对这些问题,李同红律师在二审中围绕核心要点发表了代理意见。
首先,李同红律师指出《协议》系分家析产协议而非赠与合同。因为协议内容涵盖多个事项,各条款权利义务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是对家庭财产的分配、补偿及父母赡养所作的整体安排,符合分家协议性质。其次,他强调《协议》合法有效,该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签订后孟XX已支付补偿款并履行赡养义务,各方也认可协议已实际履行,孙XX生前亦未提出异议。再者,针对对方提出的孟XX未尽赡养义务的主张,李同红律师以事实为依据,指出孟XX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数年,并独自办理丧葬事宜,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而孟XX、孟XX多年未看望老人,且无证据证明老人坠楼与孟XX有关。最后,对于协议补写条款,李同红律师认为不改变协议整体作为分家协议的法律性质,且补写内容已实际履行,对方也未提出异议。
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李同红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涉案房屋权利人,确认2017年《协议》系分家协议且合法有效,孟XX已履行赡养义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这个案件中,李同红律师精准把握家庭分家协议的整体性特征,在对方以“未尽赡养义务”为由主张撤销协议的不利局面下,用证据链证明当事人已实际履行赡养义务,为当事人守住了涉案房屋的全部权益。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婚姻继承析产纠纷这类复杂的案件中,当事人往往会遇到信息不对称、程序拖延、主张难以得到支持等痛点。而李同红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对本地司法资源的熟悉、高效的服务响应机制以及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积极的、具有建设性及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展现出了在婚姻继承析产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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