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国家自以来就专门针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是出台了多部的文件的,目前本身市场资本就是属于一种持续紧张的状态当中,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融资一直在强调必须要出公告,上市公司的资金周转予以公告这几乎是上市公司融资的唯一要求,可到现在仍然有人对上市公司融资不出公告是否可以的这个问题是持怀疑态度的。
一、上市公司融资不出公告是否可以?
上市公司融资是需要对外发布公告的。上市公司的唯一要求就是所有资金都要对外公布。
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上市融资有什么优点?
(1)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没有还本压力;
(2)一次筹资金额大;
(3)用款限制相对较松;
(4)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
(5)有利于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别对于潜力巨大,但风险也很大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在创业板发行股票融资,是加快企业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企业上市融资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在判断自己是否具备上市融资的条件时,至少需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1)主体资格方面。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满3年;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2)独立性方面。企业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企业的资产应当完整,人员应当独立,财务应当独立,机构应当独立、业务应当独立。
(3)规范运作方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企业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财务与会计方面。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募集资金投向方面。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如果上市公司融资部对外发布公告的话,融资的这一块就会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的,因为我们都知道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当中所占有的非常重要的份额,但是为了防止出现大量的杠杆交易,上市公司融资出台的公告有着很重要的参考意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