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的状态当中突然就被别人无故殴打了的这种情形没有什么稀奇的,特别是在医院,饭店以及其他的服务行业,遇到有些不讲理的客户经常会有这种突发状况。因此大家对上班被打单位负责任吗这个问题就应该正常的理解,很明显,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才被打的话,单位必须要按照工伤待遇给予员工赔偿。
一、职工上班被打单位负责任吗?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三款,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而受到的暴力的暴力等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属于上述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当事人进行工伤认定及鉴定工作。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达到10级以上工伤情形的,会享受相关的待遇。
但是,如果当事人虽然在被殴打时处于工作状态,但是被打的原因并非系履行工作职责所导致的,那么不符合上述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规定。
2、在当事人被殴打不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相关的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承担。
3、当事人被殴打,无论什么原因、无论伤情如何,都应当立即报警,依法追究相关打人者的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的责任。
二、相关规定
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是目前我们国家调整关于工伤法律关系的行政法规,可以说是处理工伤纠纷的最权威的法律依据。因此,是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说了算。
我们首先看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条例的规定来看,因打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3)还必须满足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即: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也不一定全部不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由此可见,上班被打单位负责任吗的这个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追究被打的具体原因,假如说是私人恩怨,别人到用人单位找到了该职工并且对其进行了殴打,那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反之,是因为工作遭到了别人的报复性殴打,这种情形完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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