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的时效一般是多长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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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申报工伤的时候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当事人一定要在规定时效内提出申请,否则的话认定部门按照规定就不会受理。那法律中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时效一般是多久呢?针对不同的申请主体,此时对时效的规定不一样,下文中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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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申报工伤的时候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当事人一定要在规定时效内提出申请,否则的话认定部门按照规定就不会受理。那法律中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时效一般是多久呢?针对不同的申请主体,此时对时效的规定不一样,下文中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认定工伤的时效是多长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

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二、申请工伤认定超时限如何维权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你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但因已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因此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实践中,若您所受的伤害是因为您所在单位员工的职务行为造成的,那根据上述规定,该责任应当由您所在的单位承担。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没能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那该责任亦由单位承担。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话,则此时的时效是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的30日内,但如果是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申报工伤的话,那时效就要长一些,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的一年之内都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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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认定时效一般有多长
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上述时间的起算,一般都是从事故发生之后开始的。而现实中,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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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视为用人单位拒绝给劳动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拒绝申报工伤,工伤职工及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期限是1年内。
相关知识:
工伤认定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提讼。
工伤认定需要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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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时效多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对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致的即:“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就是说,未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工伤鉴定,可能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因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由企业或职工家属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中同样还有如下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但这个规定的具体含义模棱两可,在现实生活中不便操作。假如用人单位拒绝承担上述费用,则意味着劳动争议的产生。
有关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规定的非常详细,一旦超过60天,即丧失提起劳动仲裁的权利,而由于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条件,未经过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也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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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从工伤认定申请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或补正完整材料之日起,工伤认定一般应在从申请之日起60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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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二、申请工伤认定超时限如何维权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你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但因已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因此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若您所受的伤害是因为您所在单位员工的职务行为造成的,那根据上述规定,该责任应当由您所在的单位承担。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没能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那该责任亦由单位承担。综上可知,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内,至于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则时限就要长的多,法律中规定为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都可以。而在确认构成工伤之后,才有必要进行接下来的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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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法律规定,所谓“诉讼时效”,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相对于普通民事伤害案件而言,工伤保险争议案较为特殊,在此类案件中,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否则,工伤职工将无从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以上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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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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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一般工伤认定的失效期应该如何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成因及法律后果

(一)成因

1、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当地工伤社会保险,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障部门也不会承担工伤职工的相关费用,反而会对用人单位带来消极后果,即工伤事故的频繁而被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及依法由自己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所以能瞒则瞒,一来可以避免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二来还会少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工作人员)考虑其自身利益或上级工会组织不知情(或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而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不知道工伤申请时限或者即使知道但由于用人单位不配合而无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的申请材料。

4、伤者不知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与用人单位私了后反悔。

5、因
第三人(包括交通事故引起的)原因致职工伤害而使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忽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法律后果: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认定超时效的处理方法,主要从救济途径、优缺点、程序、时效讲述:

1、救济途径有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

(1)《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2)《条例》
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六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种观点,是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优缺点:

第一种观点即工伤待遇赔偿的优点为
(1)无户籍歧视,城乡伤者赔偿标准统一;
(2)适用无过错原则;
(3)举证责任倒置《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条例二十三条)》,缺陷为对谁是工伤认定主体、谁是劳动能力鉴定主体、伤者是否因工伤认定申请的失权因而丧失获得赔偿有较大的争论。

第二种观点即民事损害赔偿的优点为
(1)伤者能得到完全赔偿,赔偿金额超过工伤待遇赔偿。但缺陷为
(1)有户籍歧视,城乡伤者赔偿标准各异;
(2)适用过错原则(而之所以发生工伤绝大部分是伤者违反操作规程引起)、过错程度如何确定基本根据审判法官的主观决定,因而裁判赔偿的金额相差很大;
(3)适用“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对伤者不利;
(4)加重了用人单位负担。因此有关部门和学者对此分歧很大,审判实践中也意见不一。

3、两种救济途径的必经程序

上述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当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申诉两个环节。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向。因为,如果不考虑第三人原因致伤的情况,因工伤事故而发生的纠纷毕竟是劳动争议纠纷,如《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而且,伤者在申诉或前,应当作司法鉴定:一可以确定赔偿金额,二可以确定申请时效或诉讼时效。前者的鉴定按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后者司法鉴定应当是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两种救济途径的时效

考虑到伤者的实际情况,根据《条例》等相关的规定,诉讼或仲裁申请时效可以分两种情况:

1、伤情不严重的,自停工留薪期满起计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自伤者受伤之日起满12个月计算(特殊情况24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应当为作出司法鉴定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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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时效为多长时间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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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一般认定方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的一般认定方法
拆迁补偿协议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安置补偿事宜达成的民事协议。有效的民事协议受法律保护,无效的民事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民事协议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因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经法律规定的机关确认后,其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拘束力,拆迁协议的无效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所达成的拆迁协议因其不符合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后,该协议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拘束力。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规章、拆迁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规定,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 、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2 、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3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4 、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协商拆迁安置补偿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的拆迁协议。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拆迁协议,主要包括形式和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两类。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所达成的拆迁协议的形式必须符合拆迁法律规范的规定。依据199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拆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当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据2001年6月13日发布的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见,两次拆迁法规都规定,拆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时间一般为多长?
[律师回复] 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时间一般为一年。劳动关系终止,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公民发现权利被侵害以后,应该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一、法律明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1),明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当事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应该明确填写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2)明确,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根据以上资料可以了解,劳动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该从劳动关系解除当天开始一年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当地劳动部门要求正确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以及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引用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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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做工伤认定需多长时间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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