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庞女士在XXXX年X月X日和吴川市XX公司签订了某华府商品房认购书,认购某华府某栋某房,建筑面积XXX㎡,单价X,XXX元/㎡,总房款XXX,XXX元。签认购书当天,庞女士就交了XX,XXX元定金,公司也开了收据。可后来庞女士发现,认购书上的单价和之前双方商定的“X,XXX元/㎡”不一样,她就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退还定金。但公司拒不退还,坚称应以认购书上的单价为准,双方因此起了争执。
庞女士实在没办法,找到了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的戴雯雯律师。戴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发现虽然双方签订了认购书,但存在单价约定不一致的情况。她认为,庞女士提出异议是合理的,因为认购书的单价与原本商定的不符,这可能影响到庞女士的购房意愿和权益。
在法庭上,戴律师据理力争。她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订立应该遵循公平、自愿等原则。本案中,认购书的单价与双方原本商定的不一致,这可能导致合同的订立并非庞女士的真实意愿。而且,庞女士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了异议,要求退还定金,是合理的维权行为。
最终,法院采纳了戴律师的观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吴川市XX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庞女士返还定金XX,XXX元,同时驳回了庞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
还有一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陈女士、蔡先生和蔡女士三人与中国XX公司产生了保险合同纠纷。他们委托戴雯雯律师代理此案。戴律师同样认真分析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陈女士保险赔偿金XXX,XXX元,同时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记住这几点:第一,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条款,特别是涉及金额、单价等关键内容,确保和之前商定的一致。第二,如果发现合同有问题,要及时提出异议并保留好相关证据。第三,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张,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别害怕,积极面对。有了专业律师的帮助,我们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案例由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戴雯雯律师提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