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晓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承办逾400件案件,尤其在经济纠纷、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90%。在当前法律实务中,证据审查愈发严格,合同纠纷类案件裁判更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在此背景下,宋晓律师遇到了张X与山东XX公司及其烟台分公司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梳理案件背景
2024年6月27日,张X委托宋晓律师向法院提起与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XX公司的运输合同纠纷诉讼。张X称,2021年1月经熟人介绍到被告公司购车并从事运输服务,由被告提供业务并抽成。2023年9月至12月,烟台分公司未结算运费91490元,其妻子已与分公司负责人赵XX微信对账。因被告违约,2024年1月起张X不再提供服务。由于烟台分公司是总公司分支机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张X要求两公司共同偿还运费及相关费用。然而,两被告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后未到庭参加诉讼。
聚焦关键证据
宋晓律师在接手案件后,面临着被告未到庭、缺乏书面合同等困境。为了找到有力证据,宋晓律师仔细研究原告提供的材料。他将原告妻子马XX与被告烟台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赵XX的微信聊天记录逐页打印出来,进行了多次反复的查看。在聊天记录中,宋晓律师发现了关键细节:其中明确记录了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的运费金额为90490元。宋晓律师分析,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具有一定的证明力。且聊天主体为原告妻子与被告分公司负责人,能够代表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一发现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
推动案件胜诉
基于微信聊天记录这一关键证据,宋晓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他指出,原告已经履行了运输义务,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明被告欠款的事实。法院最终采纳了宋晓律师的观点,认为原告要求被告烟台分公司支付运费9049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予以支持。同时,考虑到被告迟延付款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法院酌情支持以90490元为基数,自立案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此外,保全保险费作为诉讼必要开支,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由于烟台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需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原告张X起初因没有书面合同且被告未到庭而焦虑不安。但看到宋晓律师认真梳理证据、积极推进案件后,逐渐对案件结果充满信心。而被告方在面对宋晓律师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一关键证据时,未进行答辩,最终承担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宋晓律师凭借对关键证据的精准把握和深入分析,成功为原告张X追讨回了运费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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