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库存厨房用品买卖起纷争,原告以货物问题要求退货赔偿
2025年6月,原告王X与被告向X达成库存厨房用品买卖合同,王X支付定金及尾款后,被告依约发货。7月11日,王X称货物存在包装破损、积灰生锈等问题,“根本无法出售”,要求全额退货并赔偿运费、律师费。广东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的高鹏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此时被告向X委托他代理此案。
二、被告提出补偿方案,原告反悔致货物灭失
被告向X认为双方交易的是库存尾货,合理瑕疵属行业惯例,且货物瑕疵是工人误装少量杂货导致,便提出“挑拣问题货物按原价补偿”的行业常规解决方案。王X起初同意,却无故反悔,拒绝协商,还擅自将货物运至向X店铺门口,致使货物因长期滞留公共区域被依法清运灭失。之后,王X诉至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及赔偿损失。
三、高鹏律师精准把握行业规则,提供合法性支撑
高鹏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与行业洞察力。他精准把握行业规则,充分论证库存尾货交易的瑕疵处理惯例,为被告提出的补偿方案提供了合法性支撑。他深知在库存尾货交易中,存在一定合理瑕疵是业内共识,这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有效组织证据链,反驳原告不合理主张
高鹏律师有效组织证据链,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出警视频等证据,清晰证明被告积极履约、原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减损义务。同时,他精准适用法律,援引《民法典》关于根本违约、减损规则、风险转移等条款,有力反驳了原告主张的不合理性。他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迅速提炼核心法律争议点,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策略方案。
五、法院认定事实,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认定,库存尾货交易存在合理瑕疵,原告作为业内经营者应明知该风险;被告积极提出符合行业惯例的解决方案,原告无故反悔并擅自处置货物,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原告的不当行为导致货物灭失,无法完成返还义务;原告未能证明货物质量问题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王X的全部诉讼请求,高鹏律师成功保护被告免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彰显了其在复杂商事纠纷中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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