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甚至是醉驾都是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已经是立案定罪是醉驾了,是不可能改为酒驾的,两者处罚不一样。醉驾改成酒驾,除非是检测有误,否则不能改。醉驾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可以判有期徒刑、罚金等。下面就这个问题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 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此罪是行为犯,只要有醉酒驾驶这个行为即构成此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可处拘役,并罚金。
· 有醉酒驾驶的行为,在没有立案前,理论上存在可操作的空间,但是不建议这么干
交警查酒驾是以检测血夜酒精含量为准,不能更改,如果更改,交警也违法。
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醉驾变“酒驾”,首先是拿法律开玩笑。法律在一般人的心里都是至高无上的,是神圣不可触犯,是必须贯彻执行的,这是法律的权威性。酒驾与醉驾处罚差别巨大,酒驾被查需处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而醉驾则一律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更关键的是,危险驾驶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倪某作为交巡警中队的副指导员不可能不清楚两者的区别,他这样做,不仅自己知法犯法,而且是在怂恿和包庇别人犯罪。
醉驾变“酒驾”,也是在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人武部副部长徐某他肯定也是知道酒驾危害的,他在醉酒后还上路,说明他的法律意识不强,而且自控能力很差,是个“马路杀手”。而警察的包庇可能使他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现大事故,这就等于是故意杀人。既然醉驾入刑,那么故意谋杀也就有可能成了过失杀人,有权、有钱、有关系的人醉驾变“酒驾”后,会从轻发落,那么,无权、无钱的活该成为法律制裁的倒霉鬼吗?
醉驾变“酒驾”,也是在拿制度开玩笑。警察查酒驾是有一套严格的制度的,副指导员能帮助官员造假,是把制度当了儿戏。试想,中队领导能这样做,那么,别的警察也肯定会跟着学,结果一个跟一个,一个学一个,那么查酒驾的制度就成了任人捏的面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人民的生命怎么样得到保障?
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都是一种公然漠视法律和他人生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危害,却要一意孤行的人,警察还故意放水,偏袒他们,这不仅仅是在和社会开玩笑,还和庄严的法律玩游戏,变相助长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对那些故意“放水”的人要加重处罚,不能让他们拿法律、制度和民众的生命开玩笑。
醉驾改成酒驾 原则上是不可能的,特殊情况例外。如果有了确凿的证据证明确实是醉驾的血样酒精含量,不会改成酒驾,以危险驾驶罪处罚。不能拿法律制度和人的生命开玩笑。不能纵容这种危害社会现象的蔓延和滋长。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