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亡赔偿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纠葛。当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时,工亡职工家属的维权之路更是充满艰辛。这类案件不仅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马朝丽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和工伤案件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在处理工亡赔偿案件方面有着独特的方法论和显著优势。
案件背景
20XX年X月,付X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电工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3000元,公司还收取了500元培训费。同年9月24日,付X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后被认定为视同工亡,但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付X家属委托马朝丽律师维权。马朝丽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三级律师,担任新天河律所网信部部长等多个职务,还曾获“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具备处理此类复杂案件的能力。
代理策略
马朝丽律师接手案件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她明确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应依法承担全部工伤待遇赔偿责任这一关键要点。在抚恤金计算方面,她积极争取按最新标准计算并一次性支付至供养亲属法定年龄,这一策略显著提升了赔偿总额。
代理成果
在马朝丽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某商贸公司支付原告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670,478元,包括丧葬费39,45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85,660元、抚恤金645,368元;工资及双倍工资合计6,350元,其中20XX年X月工资1,700元、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4,650元;退还培训费500元。同时,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0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不仅为付X家属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也明确了用人单位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情况下的责任。马朝丽律师凭借专业的操作逻辑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切实维护了工亡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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