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的某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的工伤保险,在11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谁能想到,姬XX在11月27日就发生了工伤,后来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社保部门和人社局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公司觉得很委屈,明明当月的缴费已经完成了,待遇应该支付才对,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就找到了魏宪合律师和孟律师。
魏宪合律师接下这个案子后,仔细研究了相关情况。他抓住关键,主张公司已经为姬XX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停保操作是次月生效,所以当月的工伤保险关系还是持续有效的。律师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操作规则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来组织证据,并且发表了专业的代理意见。他指出,社保部门和人社局仅仅依据形式上的停保日期,就否定实体参保状态,这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在庭审中,魏宪合律师针对两被告的职权依据、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进行了系统的质证与辩论。他的每一句话都有理有据,让对方很难反驳。他的专业和严谨,为案件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宪合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公司已经为姬XX足额缴纳了2023年11月的工伤保险费,不属于“应参保而未参保”的情形。社保停保业务是“本月办理,次月生效”,被告以申请停保日期否定当月参保效力,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也违背了《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的立法目的。而且,被告未央区人社局作出的复查答复对公司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判决结果出来了,撤销两被告作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意见》及《复查答复》,责令被告社保中心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公司的待遇申请重新作出处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社保中心负担。这一结果让公司松了一口气,也体现了魏宪合律师的专业能力。
记住这几点:第一,企业在处理社保停保业务时,一定要清楚了解相关规则,避免因为操作不当而产生纠纷。第二,当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只要有专业的律师帮忙,就有可能扭转不利局面。魏宪合律师凭借他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本文案例由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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