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领域,云南昆明满林强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是高级权益合伙人,也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执业至今,他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工伤(工亡)领域相关案件600余件,在交通事故领域同样成绩斐然,代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近百余件,获赔率在98%以上。
案件难点剖析
20XX年X月X日,原告杨X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此次事故原告住院期间医疗费合计产生9.7万余元,其中部分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认为原告医疗费经医保报销的部分系重复主张,在计算损失时应当予以扣减。这一争议点成为了案件的关键难题,涉及医保权益与侵权责任的法律关系界定。
法律依据解读
满林强律师指出,医保待遇是原告的权益,该权益的取得是以个人长期缴纳医疗保险为前提,与医疗损害侵权责任为不同的法律关系。且医保报销是有限额的,原告医保报销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是造成其利益的减损,被告对于该利益减损当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也符合公平原则。同时,原告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所带来的保险利益应当由原告自己享有,而不应当成为侵权人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的法律理由。另外,侵权责任X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几种可免除或减轻侵权人情形中并不包括医保报销,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上诉人向社保部门报销医疗费后再向相关赔偿义务人行使医疗费的赔付请求权,事实上上诉人报销部分医疗费的行为亦没有加重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与意义
法院最终支持了满林强律师的观点,认为医保系原告自身投保所享有的权利,并不当然减轻侵权责任,故在认定被告医疗费的赔偿时,不予扣减医保支付的医疗费。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满林强律师通过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成功解决了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部分是否扣减这一难题,展现了他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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