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X在福悦商务楼工地工作时,因现场安全防护缺失,误踩木板跌入深井受伤。事故发生后,李X垫付部分医药费用,可就赔偿问题,王X与昆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法达成一致,该公司甚至不接王X电话,谈判陷入僵局。走投无路的王X只好委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代理此案。
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工伤相关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工伤不予认定案件。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代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近百余件,获赔率在98%以上。
理清责任主体
案件审理中,被告XX公司和李X都否认自己的责任。XX公司称与王X无雇佣关系,不应担责;李X则表示自己只是介绍人,王X受伤与己无关。满林强律师仔细审查证据,从王X提交的李X书写的“保证”内容,以及王X陈述的“李X叫我去干活,跟我说两小时200元”,还有不锈钢水槽制作安装费由李X收取等事实,认定王X与李X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同时,他指出XX公司将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李X完成,且未履行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义务,应与李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划分责任比例
虽然确定了责任主体,但王X自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安全意识淡薄,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满林强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根据案情和王X受伤过程等因素,判定被告李X、XX公司连带承担60%的赔偿责任,王X自行承担40%的责任。
20XX年X月XX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X、昆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连带赔偿王X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97682.32元。满林强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思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陷入困境的王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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