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补偿款标准都有怎样的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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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征地是一类政府对相关居民的公共建设或相关的基础建设,进行征收土地的一类行为。我国为保护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了相关的征地标准。对征地者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附着物费和青苗费进行相应的补偿,保护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征地补偿款标准都有怎样的规定

在我国征地是一类政府对相关居民的公共建设或相关的基础建设,进行征收土地的一类行为。我国为保护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了相关的征地标准。对征地者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附着物费和青苗费进行相应的补偿,保护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这类补偿费用由当地政府上报上一级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经济水平和前三年的土地实际收益情况,来决定相关土地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数目。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被征收者如对这类土地征收的金额不服的,可以提出相关的行政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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