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竞技场上,李丹律师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能力。他曾接手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被告人钟XX因房屋受损赔偿问题与民警发生冲突,被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起诉。李丹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研读案件卷宗、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他没有选择忽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是围绕案件起因、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情节,制定了争取从宽处罚的辩护策略。
庭审中,李丹律师客观阐述被告人钟XX的犯罪事实,说明其实施妨害公务行为事出有因,是因房屋赔偿问题未解决、情绪激动所致,主观恶性较小。同时,他重点强调被告人系初犯,无违法犯罪前科,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主要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自愿认罪。此外,还指出被告人虽有拿斧头的过激行为,但在民众劝阻下及时停止,未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且其家庭需要照顾。通过清晰的逻辑梳理和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促使法院采纳核心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予以从宽处罚。
在另一起非法拘禁罪辩护案中,被告人陈XX为索取债务与他人控制被害人并存在殴打行为,被公诉机关起诉。李丹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重点挖掘对被告人有利的从轻、酌定从轻情节。他提出被害人卓某某拖欠债务未还,对案件发生具有明显过错;被告人陈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陈XX家属积极向被害人赔偿13000元,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等辩护意见。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了这些意见,最大限度降低了被告人的刑罚处罚。
李丹律师的专业能力还体现在工伤维权案件中。孔X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理赔、第三人侵权赔偿为由拒绝支付法定工伤待遇。李丹律师结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工伤与侵权赔偿可并行(除医疗费外)、商业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的核心代理意见,精准驳斥用人单位的抗辩理由。针对“本人工资”核定、伤残津贴起算时间等争议焦点,他积极主张按孔X某实际收入(含加班工资)核定本人工资,确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核心待遇足额核算。
成为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非易事,需要处理大量复杂案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李丹律师凭借全面梳理案件、精准提炼要点、制定针对性策略的行为习惯,恰好契合了这一要求。他在多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是他成为合伙人的有力证明。
案件结束后,李丹律师办公室的文件架上,一个个案件卷宗整齐排列。他坐在办公桌前,眼神平静而坚定,面对下一个空白的案卷,又将开启新的法律征程,继续用专业和严谨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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