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的商业活动或者生活里,合同可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凭证。但有时候,合同里会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这可就把人给难住了。比如说,合同前面写着交货日期是一个月内,后面又写着两个月内,那到底该以哪个为准呢?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很容易引发双方的纠纷,让人头疼不已。接下来,咱们就好好探讨一下合同自相矛盾时到底以哪个为准。
一、依据合同解释规则确定
合同解释有一定规则。首先是文义解释,就是按照合同文字的字面意思来理解。比如合同中一个条款写“产品单价为100元每件”,另一个条款写“产品总价按每件120元计算”,这就出现了矛盾。此时先看文字本身的含义,正常应先从单价表述来分析。如果通过文义解释无法确定,就需结合体系解释。体系解释是把合同各个条款看作一个整体,从合同的整体内容来判断。比如合同前面约定了产品规格、数量等内容,后面关于价格的矛盾条款,就要结合前面的内容来理解,看看哪个条款与整体合同目的更相符。
二、考虑合同目的
合同目的是判断矛盾条款以哪个为准的重要依据。比如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前面写着租赁期限是一年,后面又写着租赁到某个具体日期,而这个日期超过了一年。这时候就要考虑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如果双方的本意是长期租赁,且从租金支付、房屋使用等情况能看出更倾向于后面那个较长的租赁期限,那么就应以符合合同目的的条款为准。
三、遵循交易习惯
交易习惯在确定矛盾条款时也有重要作用。在某些行业,有特定的交易习惯。比如在建筑行业,对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通常有行业内默认的规则。如果合同中关于进度款支付的条款出现矛盾,就可以参考行业交易习惯来判断。假如合同一个条款说进度款按工程完成50%支付,另一个条款说按工程完成60%支付,而行业习惯是按50%支付,那么就可以倾向于以按50%支付的条款为准。
四、协商与补充协议
当合同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明确双方的真实意图,然后达成补充协议。比如双方发现合同中关于交货地点的条款有矛盾,一个写在A地,一个写在B地,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准确的交货地点,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样就能解决矛盾问题。
合同自相矛盾的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情况,比如补充协议的执行问题,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又出现新的矛盾。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纠纷,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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