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X月XX日这一天,对于河北省衡水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员工们来说,是个意想不到的日子。他们前往陈姓夫妇家中处理退货事宜,却被冀州区公安局办案人员以涉嫌保健品诈骗罪带走,包括武某某、张某某、李XX在内的13名员工被刑事拘留。当时正值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形势严峻。
王之虎律师,2015年至今执业于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拥有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学历以及山东警察学院公安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他曾在某公安机关工作20余年,转岗后致力于刑事领域的研究,擅长传统犯罪、职务犯罪以及金融经济等犯罪的研究与辩护。王之虎律师还是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山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等多个职务。他曾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2020年度和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称号等多个荣誉。
在这个案件中,王之虎律师带领的团队以“否定诈骗犯罪构成、主张案件性质为经济纠纷、论证无逮捕必要”为三层核心逻辑,层层递进进行辩护。20XX年X月XX日,案件被移送冀州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公安机关坚持认为构成犯罪、并对当事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不予律师会见的情况下,团队顶住压力、始终坚持专业辩护。最终,检察院在延长审查批准逮捕期限的最后一天采纳律师意见,作出存疑全案不捕的决定。
之后,办案团队经过全面分析证据、研究案件事实,认为本案更符合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而非诈骗罪,进而从定性上与检察官进行了充分沟通。检察官采纳了律师意见,以当事人涉嫌虚假广告罪,重新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充分听取了律师意见。最终,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认定的犯罪证据不足,除其余讲师宣讲内容、数额认定等亦需要其他证据支持外,主要是对有限公司所采用的推销方式是否属于广告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规定,决定对有限公司不起诉。
王之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从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他不仅在办案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学术方面也颇有建树,主编《警察出庭作证实训教程》、执行主编《检察视角下的刑法学经典案例分析》,撰写多篇论文获山东省法学会、律师协会及华东律师论坛奖项,研发十余门实务课件,深耕刑事专业授课。在这个武某某涉嫌诈骗罪案中,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辩护策略。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