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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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金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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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抵押合同丢失应该到银行重新要一份复印件,这个合同是借款人和银行签署的,用房屋做抵押物,因此,银行会持有一份合同留底。当然,到银行复印抵押合同的时候,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并出示遗失证明。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应该是合同签署盖章之日起开始。
房屋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

一、房屋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

在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但是很多单位嫌麻烦不愿意查,如果是这样也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无论如何,在签订了贷款合同之后,必须把它保管好。房屋按揭贷款偿还后,借款人需先通过贷款合同的还款证明,才能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抵押注销手续。简而言之,贷款合同在未来很可能会派的上用场。

二、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5、注意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法定部门。仅仅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以车辆、船舶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以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综上所述,房屋抵押是常见的抵押方式,经办人到银行办手续,要签署一份房屋抵押合同,这份合同很重要,应当妥善保管。一旦遗失,人们要及时补办,到银行索要复印件。一般来说,银行会配合的。房屋抵押合同里面对抵押房屋价值、抵押人、抵押年限等都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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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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