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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郭某某购买了某某购物公园的返租商铺,租期到2019年2月5日。到期后未续签,但他认为开发商仍在使用其铺位,遂起诉要求支付2019年2月至2024年10月的租金7万多元。这起案件,由河南南阳冯居昊律师接手。
证据梳理:不放过任何细节
冯居昊律师接手案件后,展现出高度的专业与严谨。他仔细梳理了全部证据,包括认购协议、租赁协议、付款凭证,还拍摄了商铺现状照片。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案件有帮助的细节,试图从这些证据中找到支持郭某某诉求的关键。
庭审交锋:证据对垒显困境
庭审中,被告拿出2019年的报纸公告、公证书等证据,证明已通知业主收回商铺或续签,且商铺所在区域长期空置、正在施工。而更棘手的是,双方指认的427号商铺位置竟然不一致。法院组织现场勘查时,负一楼正在吊顶铺地坪,原来的商铺早已拆除。这使得案件的证据情况对郭某某极为不利。
案件教训:证据才是胜诉关键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占用使用涉案商铺,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冯居昊律师表示,这类案子拼的不是谁更委屈,而是谁手里有硬证据。合同到期后,如果还想继续收租,要么续签书面合同,要么留下对方实际占用的铁证,比如对方招商的广告、商户缴纳租金的凭证、物业费缴纳记录等。否则,仅凭主观认为对方在使用,法院是不会认可的。
冯居昊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此次案件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在法律事务中,证据至关重要,切不可等起诉了才想起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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