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解释(2004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践中,为维权方便,消费者一般选择起诉网络交易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销售平台做被告是有条件的,在以下三种情形下消费者可起诉网络交易平台:
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信息;
虽能提供信息,但网络交易平台对消费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诺;
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则消费者可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购遇到假货,去哪儿起诉更方便?
根据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同时,最高法院也明确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不出家门”就让违法者遭到制裁。
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遇到此类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寻求有关部门的解决,因为国家的有关部门对于此类问题有着具体的规定,即使自己的利益需求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符合有关的规定就可以完场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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