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多年来与吴X的买卖及服务合作,最后竟会因为货款问题闹上法庭。20XX年至20XX年期间,杨X多次向吴X出售轮胎并提供补胎服务,双方一直保持着合作关系。然而到了20XX年XX月X日,经对账结算,吴X欠下杨X98000元货款,此后无论杨X如何催讨,吴X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杨X决定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追回自己的货款。
杨X委托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代理此案。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从业经验。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冯从福律师接受委托后,协助杨X梳理了双方交易期间的结算凭证、对账记录等证据,清晰证明了吴X欠款98000元的事实。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被告对欠款事实也无实质性异议,这为调解奠定了基础。在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冯从福律师精准评估案件风险,考虑到诉讼周期、执行难度及被告的实际偿付能力,引导杨X选择调解路径。他成功设计了“加速到期条款”,在调解协议中加入“任何一期逾期,全部未到期款项视为到期”的内容,为杨X保留了强力执行保障。同时,通过与对方谈判,让杨X让步部分金额,原告诉请欠款98000元,调解确认金额为90000元,杨X承担减半后的诉讼费1025元,以此换取快速结案,降低了维权成本。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X分三期偿还货款,若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任何一期货款,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杨X有权就剩余未还货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计1025元,由杨X自愿负担。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调解结案,体现了冯从福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他通过精准的风险评估、巧妙的条款设计和合理的策略运用,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的实际情况,为同类小额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以调促和”的参考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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