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是什么
一、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保密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试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本局申请公开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应如实填写《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信函、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当面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到自贡质监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自贡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3.申请的处理
(1)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受理机构即时登记。
(2)答复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单位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5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或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或部分公开的理由;
3)不存在或不属于本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信息不存在或查找的方式和途径;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二、申诉监督
公开权利人可就本局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向自贡市质监局监察室申诉或投诉,也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自贡市人民政府自从进行信息公开以来,工作效果突出,深化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贴近地方政府的需求工作,积极推动质量强市和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充分发挥了质量监督职能,有效提升了工作有效性,并且保证了实简政放权,质监服务水平的得到了更大的提升。自贡市信息公开办法清楚明了,为推进有序工作起到了可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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