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塑磁科技公司与员工郎某的劳动仲裁案中,民事层面的争议核心众多。郎某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加班费、违法解除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从法律角度看,未签合同二倍工资涉及《劳动合同法》对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的要求;加班费关乎工资支付的合理性;违法解除赔偿金则涉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行政或监管方面,若公司存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但此案未涉及明显的行政后果。刑事上,本案不存刑事风险。
苏州魏艳梅律师处理此案时,判断民事问题是核心。优先处理未签合同二倍工资的认定问题,这是基于案件事实,因为该问题涉及的金额较大且是案件的关键争议点。仲裁中,魏律师主张《临时用工协议》具备劳动合同性质,大幅压缩二倍工资期间。虽然协议名称为“临时用工协议”,但其中载明了双方主体、协议期限、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仲裁委采纳该意见,认定该协议属于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已履行签订义务。最终二倍工资差额仅计算约3.5个月,金额12,743.42元,较员工主张的62,199.17元减损近5万元。同时,魏律师举证员工自行缺勤,成功驳回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主张按小时计酬合法有效,驳回加班费请求;对于年终奖部分,承认应发但金额有限,避免了更大的赔偿风险。最终仲裁委裁决公司仅需支付1.5万余元,成功减损85%以上,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公司与员工李X的劳动合同纠纷中,同样存诸多民事争议。公司以“未交风险抵押金”为由拒发竣工考核奖金14.8万元,且单方降职降薪,李X被迫离职。民事争议核心于奖金发放的合法性、降职降薪的合理性以及旷工扣款的依据等。行政和刑事方面,此案也未涉及相关问题。
魏律师代理李X时,优先处理奖金发放问题。通过举证个税申报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公司已为奖金申报个税,且李X不属于强制交纳风险抵押金范围。针对降薪,主张公司未经协商一致,员工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不构成同意。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决公司支付竣工考核兑现奖金148,000元、工资差额5,700元、经济补偿149,342.88元、年休假工资5,536.63元、返还风险抵押金50,000元、鉴定费3,000元,成功为员工追回各项款项共计36万余元。
员工王X与XX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王X认为公司违法解除,且存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疫情期间克扣工资等问题。民事争议点包括员工是否违纪、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劳动合同解除程序的合法性、二倍工资差额计算以及疫情期间工资差额等。行政和刑事方面同样无相关风险。
魏律师为维护王X权益,举证证明王X无违纪行为,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不能作为处罚依据,指出公司单方解雇未通知工会程序违法。同时,精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计算二倍工资起止时间。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9,061.39元、2022年4月工资差额4,468.75元、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8日未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968.71元,总获赔9.6万余元。
苏州魏艳梅律师拥有近10年法律从业经验,熟悉苏州、上海地区法院的裁判尺度,注重精细化证据组织与法律策略创新。处理此类交叉案件的核心方法于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争议点,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合理判断主次关系,优先解决对案件走向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并通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法律主张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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