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丁XX在2017年12月10日,在没有购房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张家港市杨舍西城友邦经纪服务部介绍,与被害人高X、汪X夫妇签订了中介房地产买卖协议,购买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江南XX的房产。她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XXX元,先支付定金5000元,12月11日支付395000元,12月29日前付清余款900000元。之后,她谎称自办银行贷款,在支付定金和首付款405000元后,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然而,她并没有去银行申请贷款,而是把房产多次抵押给他人借款,用于归还个人欠款,最后在未支付合同余款的情况下逃匿。经鉴定,涉案房产价值人民币XXX元。此外,2017年间,丁XX为了方便办理事宜,在张家港市通过他人伪造了太仓市XX公司、张家港市XX公司的印章各1枚。
案件到了审判阶段,丁XX的辩护人是来自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的施亚军律师,他专精于涉企刑事案件辩护等领域。施亚军律师在辩护中,对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且指出被告人丁XX具有初犯、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最终审理认为,被告人丁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应数罪并罚。不过,考虑到丁XX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丁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丁XX退赔给被害人高X、汪X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19205元。
从这起案件中,咱们普通人能得到一些有用的建议。首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审查对方的信用和履约能力,避免陷入类似的诈骗陷阱。其次,如果发现对方有违约或者诈骗的迹象,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千万不要为了方便去伪造公司印章等行为,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施亚军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格外从容。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他在本案中准确地抓住了被告人的从轻处罚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判决。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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