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左右,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始业务往来,起初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其余通过电话下单。合同中对交货地点、运输方式、验收标准、结算方式等都有明确约定,不同时间段的铁粉和特铁粉单价也各有规定。在业务期间,铁粉厂发货后,食品公司仓库主管张X会签收货物,铁粉厂开具增值税发票后,食品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
2016年5月24日和11月30日,双方进行了两次业务往来结算,确认食品公司尚欠铁粉厂货款。之后,双方继续业务往来,但未再签订合同,依旧通过电话订购。铁粉厂多次供货,食品公司签收并收到发票后,仅支付了5万元货款,剩余款项经多次催款仍未支付。无奈之下,铁粉厂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的董爽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研究双方的交易记录和相关合同条款。她依据合同法规定,提出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依照交易习惯进行确认。在确定2017年货物价格时,董律师根据以往交易习惯中约定的单价,主张铁粉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因原告陈述按4700元/吨计算,这是对原告权利处分的合理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董律师的观点,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XXX.75元及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150%计算的逾期利息,驳回了铁粉厂的其他诉讼请求。通过董律师的努力,铁粉厂成功追回了货款,企业的资金压力得到缓解。
这个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不知道从哪下手了,其实记住两点就能避免类似纠纷。一是签订合同要详细明确,对货物的规格、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都要写清楚;二是交易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合同、发票、收货单等,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董爽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专业律师的实力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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